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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土地銀行”現狀調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1:18 財時網
作者: 胡佳恒實習記者 左維 “土地銀行”在沒有觸動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前提下,不改變其權屬即實現土地要素的靈活流轉,其高效低耗的運作方式或成“土地流轉”可資借鑒的新范本 編者 土地流轉需要效率優先 對于城里人而言,“土地銀行”是一個相當遙遠的概念。而且至少在目前,它依然只有中介之實而非銀行之名。 “土地銀行”資產構成并不包括“入股的土地”,這意味著作為農村最重要資產——農民承包的土地,并沒有通過股份合作制聯合起來,“土地銀行”的實力受到限制。 目前“土地銀行”主要“經營”的是受托管的土地,而不是“入股的土地”等“自有”資產,土地效用最大限度地發揮也受到限制;農民有權而無股,不能直接從中受益,也不會真正關心“土地銀行”的經營。目前并沒有大量農民將土地入股,這符合當地實際,因為要讓農民放棄土地使用權,將其入股交由“土地銀行”統一經營現在還不現實。所以,要創造條件不斷完善“土地銀行”,特別是要大力發展非農產業、促進城市化,這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言必稱“改革”未必是好事,至少在土地這個話題上是如此。 以往及現在,中國部分地區依然存在“人地兩相怨”的局面,葉立國們對“土地家庭承包經營”進行一番改良,不動搖土地權屬,不改變土地用途,即探尋出“人地兩相宜”的新道路,這樣的改良要比傷筋動骨的改革值當。 土地是做不大且越來越小的蛋糕,不可多次分配,但并不是一旦土地私有化就能將“三農”問題終結,也不是仰賴基層政府若干試點就可厘清土地問題的一二三四。涉及到國之根本,穩定才是硬道理。而如何建立穩定的土地環境,政府行為是一枚重量級的棋,畢竟在國家主導的現代化進程中,政策調配缺失會加速問題螺旋的擴大。 讓簡單的事簡單,立足當前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即可完成土地流轉,這是“效率”的選擇;而政府在處理土地流轉過程中遭遇的問題時,該復雜的要復雜,這是“公平”的呼聲。 葉立國收完這一季1700畝水稻,發覺虧了7萬元。 “投入108萬,效益才101萬。”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小店子村,種糧大戶葉立國晚上9點才從地里氣喘吁吁的回來:他的拖拉機在翻地時陷在泥中動彈不得。 自葉立國2006年來從村里的農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貸出1700畝耕地后,“村民都不種地了,現在就落到我這個種糧大戶身上。但今年天氣不好,水稻減產了。” 在貸出土地的頭一年,種植規模的突然擴大,加之農機數量跟不上,他只能雇工,成本的增加也無法讓葉大戶獲得理想的收益。目前平羅縣有23家合作社。11月一家新的合作社開張,地點就在離平羅縣城60公里外的銀川市金鳳區。 92戶的銀行 東臨黃河的平羅縣2005年在中國最早建立土地合作社試點,入社村民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本金存進合作社,每年換取利息;大戶或者企業從合作社貸出土地,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前提下可以集中使用土地從事農業生產。“比如村民以每畝480元的租金將土地存進合作社,合作社再以500元/畝的價格貸給大戶”,葉將此種合作社稱為“土地銀行”。 “級差地租是村上定的,嚴格地說應由土地部門和農業部門制定。”曾在當地調研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農村處處長韓治泰說。不過在小店子村,村民讓繁瑣的行政程序也變得簡單起來。“地租由合作社與群眾協商制定,主要根據這三年的糧食收成,要村民開會表決通過。”葉說。 目前小店子村90余戶將共計1700畝土地存進了合作社,占到了村民戶數的1/4,這與最初入社的20余戶村民、80畝地的數據相比,一年時間已然翻番。因為當地人如單干種田,每畝地收益最多在400塊錢,好年景能有500塊左右,但存進合作社每畝就有480塊的收益。村里的郭建虎從耕地束縛中解放出來后,花27萬元買了一臺收割機搞跨區作業,在四川江蘇等地收割水稻,一年最少掙七八萬塊錢,加上他家40畝地每年2萬元的“利息”,總收入要比在家務農多出4倍。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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