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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獲極刑 藥監反腐面臨深度嚴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 03:25 中國經營報
孫晨 “5月29日鄭筱萸被一審宣判死刑之后,他的老部下曹文莊等人的案件也離開庭不遠了。”6月1日,一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據悉,5月31日下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女士表示,不能因為鄭筱萸一個人而否定全國藥監系統,也不能把鄭筱萸一個人所犯的錯誤引申為這個系統的錯誤。據此,業內有人認為藥監系統的反腐風暴即將終結,很多人都可以“松口氣了”。 然而記者了解到,政府對藥監系統的整頓不會到此止步,“對藥監局存在的問題,紀檢監察機構還會繼續查辦。”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更深入的反腐行動正在醞釀之中。 “鄭筱萸案”牽涉至少30人? 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鄭筱萸主政期間強行推行一些不切實際的政策,濫用職權,對中國制藥業的傷害,數年之內無法恢復。如今,中國制藥業在公眾心目中已經信譽掃地。”鄭筱萸一審被判死刑的消息剛剛傳出,一位制藥廠的負責人如是告訴記者。 但對于上述觀點,業內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 “嚴懲鄭筱萸是必要的,但是否判死刑還需斟酌。”一位醫藥界的資深人士認為,輿論界把2006年發生的齊二藥事件、安徽華源“欣弗”事件、廣東“佰易”事件以及最近發生的出口“毒”飼料事件等統統歸罪于鄭筱萸,并非實事求是,“鄭筱萸是2005年6月就離職的,他為任期以外的事故該負全責還是部分責任?公眾應該避免一些情緒化的沖動,冷靜思考,一人之死能否換來藥監系統的清廉?” 據了解,5月29日,鄭筱萸曾經當庭對一審被判處死刑表示不服,已通過律師提起上訴。有知情人士透露,鄭筱萸認為,作為原國家藥監局局長,他應該對在任期間出現的問題負總責;但是,他同時提出,他所分管的主要是人事和注冊工作,其余工作則由他人分管,他并不參與具體管理,很多事情不該由他負全責。 據北京公元律師事務所人士證實,鄭筱萸已經通過其家屬委托該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慶、劉寧兩位律師代理其案件。但兩位律師均拒絕透露進一步詳情。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鄭筱萸在一審判決后十日內可依法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一中院應在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后如果維持原判,還將由高級人民法院直接復核本案。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立即執行的死刑判決,將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但對于能否改判,該人士表示無法預測。 記者發現,鄭筱萸獲極刑事件引發了不少論壇和博客上的討論。有網友提出疑問,向鄭筱萸行賄的都是些什么人,對這些人又是如何處理的,為什么沒有下文? 據記者向知情人了解,涉及鄭筱萸案件的至少有30人以上,這些人大多分布在國家藥監局直屬系統、各省藥監局基層機構以及部分企業中。在這些人當中,除少數人犯罪事實認定比較清楚、已經受到相應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外,大部分人仍要等到下一階段處理完鄭筱萸手下的曹文莊等人后再行處理,目前這些人已被其所在地的公檢法機關控制。 “對藥監系統的整頓還遠未結束。”該人士說。 藥監仍待“補牢” “鄭筱萸問題絕不是個別人的問題,是管理體制上出現的問題。”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一語中的。 “我們記憶猶新的是,河南省連續三任的原交通廳長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前‘腐’后繼并且犯罪情節非常相似,這個典型事例已經說明,要根本改變行政中的腐敗,不是換幾個人就能成的。根本在于制度的完善。”竹立家認為,鄭筱萸案件暴露出一些問題,但也可能還沒有把全部問題都暴露出來。 “在行政作為方面,以往我們相繼出臺了問責制、績效考核制等,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落實的不夠。”竹立家透露,在黨的“十七大”召開之后,關于行政監督等問題可能還會出臺一系列措施,“比如,選官、用官方面,都會出現從制度上、體制上提出如何管理權力,讓權力受到約束。”他說,或許近期內難以看到明顯的變化,但在遠期,政府對行政監督必然會有所作為。 “現在國家藥監局正在醞釀新的GMP升級規定,5月30日又公布了藥品注冊辦法的第二套修改稿和附則。這說明,藥監局正在努力改變過去的一些政策上的漏洞。”一家知名證券公司醫藥研究員認為,“但執行效果可能另當別論。” “由于藥監系統政策中的政策設限,導致下面官員設租甚多。中國制藥業的大部分資金都花在如何通過政策門檻上了,尤其在生產和商業環節花費巨大,怎么會有充裕資金投入研發環節呢?”該證券分析師認為,不改變這一制度性沉疴,中國制藥業無法向新藥創新的層面發展。 一家民營醫藥公司的老總告訴記者,不僅在制度層面,在監管技術層面,藥監局也亟須提高水平。 “國家藥監局最近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總動員,從5月28日到6月8日,又要開始對15個省份整頓和規范食品藥品市場秩序。對藥廠的飛行檢查即將開始,藥廠又要忙著應付檢查了。但事實上,我們目前的監管技術手段仍不足以查處真正的造假行為。”該老總告訴記者,藥監局從去年開始對許多藥廠過去申報的虛假新藥進行核查,但核查的手段并不適當。 “新藥申報資料是否造假,只有通過在車間里重復實驗,才可以定論,如果只是去翻看實驗記錄,看文字是否整齊、記錄是否完整。事實上,真正的科研記錄是非常雜亂的。如果做法不當反而是誤導企業。”這位老總認為。 “現在,一套作弊軟件才幾千元,還負責升級服務。”他還透露,針對藥監局的飛行核查,市面上早已經出現“作弊”軟件,幫助造假廠家“篡改數據”,甚至可以騙過藥監局核查用的三種軟件,“藥監局的稽查工作不能只是聲勢浩大,還要真正有效才成。” 小資料 近年藥監系統落馬官員一覽 2001年,原浙江省藥監局局長周航涉嫌受賄被捕,成為中國首位落馬省級藥監局長。 2004年5月, 原廣州市藥監局局長楊衛東因受賄罪獲刑6.5年。其后,又牽出廣州市藥監局信息中心主任梁向東、花都藥監分局局長譚剛毅、稽查科長任賀華。 2004年7月,湖北省藥監局原市場監督處副處長李曉明,因涉嫌受賄罪被起訴。 2004年11月,四川省巴中市藥監局原局長姜大富因受賄罪被判刑7年。 2004年10月,吉林省藥監局副局長于慶香其受賄100余萬元、另有1100余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15年。該局注冊處副處長陶立軍亦因受賄同期領刑。兩人涉案均和藥品審批、注冊有關。 2005年,湖北省原荊州市藥監局局長趙長玉因受賄被公訴。 2005年6月20日,原福建省廈門市藥監局市場監督處處長陳健平被判處 有期徒刑8年。 2005年6月22日,鄭筱萸被免去國家藥監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 2005年7月,藥監局原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因涉嫌受賄被刑拘。 2005年11月,中國藥學會咨詢服務部主任劉玉輝與中國藥學會副秘書長劉永久先后被捕。 2006年1月12日,國家藥監局藥品注冊司司長曹文莊、藥品注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被立案調查。 2006年5月下旬,陜西省藥監局注冊處處長、規劃財務處處長米養素落馬。 2006年12月22日,已退休一年多的鄭筱萸及其妻兒正式被立案調查。 2007年5月29日,鄭筱萸一審被判處死刑。 相關報道: 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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