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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須欽案始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2:44 第一財經日報
趙何娟 1993年起,時任海南省科技廳廳長的劉須欽利用“托管”的身份,兼任國科園董事長。2001年1月,國科園召開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記錄顯示:劉須欽在大會上描述了公司的困境——國科園的債務超過2個億。為此,5家公司增資擴股的議案被董事們認可,其中,孟克非以其1.22億元資產成為第一大股東。 2001年5月,孟克非“虛假出資和虛假注冊資本案”被移交海口市和秀英區人民檢察院,但辦案人很快發現其中的問題。 2002年1月9日,海南省檢察院召開省、市、區三級檢察院主管檢察長聯席會議,結論是“金美公司并孟克非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罪不成立,應無罪撤訴”,并要求“盡快解除對孟克非的超期羈押”。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曾繁茂主持召開了一次檢委會,稱此案為“賊喊捉賊”,并表決通過“不予起訴”。 2003年11月3日,中央巡視組來到海南。 2004年3月,劉須欽被“雙規”。4月,中紀委和省紀委專案審計組進場審計國科園。當年12月17日,劉須欽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正式逮捕,涉案金額達700余萬元。 2006年3月8日,劉須欽一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在管理國科園學校期間,劉須欽伙同他人侵吞公款330萬元,收受賄賂2.7萬元,并且涉嫌濫用職權,導致公司直接經濟損失524萬元。 2006年4月22日,孟克非和國科園幾大股東準備聯合籌備召開股東大會,成立國科園股東臨時領導小組來接收公司資產。但國科園過去的3項優質資產:“貴族學校”國科園學校、高科技企業海南兆信防偽公司以及位于河北的300畝“皇家”陵園,大部分資產已被轉移。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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