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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國企搬遷破產與地產開發狂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4:15 第一財經日報
石玉 巨幅地產廣告牌豎立在鄭州市建設路原鄭州第五棉紡廠(下稱“鄭州五棉”)外。在這塊不足20畝的土地上,曾經矗立著鄭州最早的一棟蘇式住宅樓,它作為國有資產已經存在了50多年。 然而,在利益誘使以及國企自身解困的雙重驅動下,鄭州老國企的搬遷已風起云涌。盡管鄭州四棉、五棉所在的部分地塊已經被政府公開出讓,但受制于新的土地指標未能下達,整個工廠的搬遷工作已基本停滯。 搬遷計劃破產 2007年3月23日,鄭州市須水鎮的紡織工業園外一派蕭瑟的場景,它期待了一年的五家大型國企并沒有全部如約遷來。 2006年3月,《鄭州市西部老工業基地用地改造規劃方案》(下稱《規劃方案》)出臺,沿鄭州市原鄭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6家棉紡織廠,原鄭州第二砂輪廠和原鄭州電纜集團全部遷出市區。 上述國企大多建于“一五”、“二五”時期。計劃經濟時代,正是這些老棉紡企業是鄭州工業基石,鄭州的棉紡工業規模長期居于全國第六,有“輕紡城”的美譽。上世紀90年代以來,這些工廠經營逐步陷入困境,但是廠區卻變成了寸土寸金的老城區。在此情況下,鄭州市政府決定對其實施異地搬遷。 其中,原鄭州電纜集團搬遷至鄭州市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鄭州第二砂輪廠搬遷也已有意向性外遷地點。而鄭州6家棉紡廠則搬遷到鄭州市西四環以西3500畝的區域內,也就是上文提到的須水鎮的紡織產業園。 2007年3月23日,記者在現場看到,所謂3500多畝土地基本上還是綠色農田,原定進駐的6家棉紡廠基本上沒有遷來。 2006年4月,鄭州三棉改制組建的泰陽紡織有限公司紡織產業園舉行了新廠區奠基儀式,公開的材料顯示:總投資4億多元,占地410畝。然而目前由于企業資金緊張,施工暫時停止了,只留下目前空空的地基。 “原棉紡企業的搬遷改造確實和一年前的計劃不太一樣了。一廠一策,各個廠按照自己的改制進展情況進行搬遷。”鄭州市政府紡織工業辦公室一位人士告訴記者。 該人士進一步解釋,“現在未能進駐的主要原因就是土地指標緊張,鄭州西部的用地指標很多用于填補鄭東新區之缺。”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土地指標的緊張,鄭州市新的(2006年~201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直未出臺。 搬遷背后的地產開發狂潮 在搬遷工作沒有完成之時,房地產開發計劃卻已然胎動了。據統計,上述眾多國企整體搬遷后,將留下16.24平方公里市區土地。 3月25日,鄭州建設路。巨幅地產廣告牌豎立在鄭州市建設路原鄭州第五棉紡廠外。在這塊不足20畝的土地上,曾經矗立著鄭州最早的一棟蘇式住宅樓,它作為國有資產已經存在了50多年。這個地塊原為職工住宅樓,拆遷完成后,由鄭州建投鑫苑聯合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競得該地塊進行開發,名曰“鑫苑國際廣場”高層商住樓。該公司由河南規模最大的房地產商鑫苑置業參股。 就在該地塊的西隔壁,鄭棉四廠的數十畝臨街土地也已完成拆遷,剛剛完成競標,被一家港資企業拍得。 “這只是開始,”鄭州四棉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現在開發的只是職工生活區,生產區的大規模開發即將開始了。” 記者從內部渠道獲悉,河南平原控股集團已經收購泰陽紡織有限公司(原鄭州三棉)的部分股權,該公司與原鄭州三棉的管理層各自持股65%和35%。而河南平原控股集團就是鄭州中方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后者是鄭州本土的一家著名房地產企業。 老廠區搬遷,政府公開出讓企業土地案例在鄭州并不鮮見。2005年12月,原鄭州水工機械廠、電氣廠、金笛印染廠等3家國企5宗土地在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大廳公開掛牌出讓。其中,僅鄭州水工機械廠一宗面積為230多畝的土地,在經過10余輪的激烈角逐后,最后以超出出讓底價1.26億元的價格順利成交。 鄭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李總經濟師告訴記者,“中心城區的土地日益成為稀缺資源,企業外遷能為城市發展提供寶貴的空間,有利于盤活城市存量土地,推進土地的集約利用。”統計數字顯示:僅2006年上半年,由鄭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陸續推向市場的2000多畝土地中,有980多畝來自國有企業。 原鄭州電纜集團的一期290多畝土地、二期300余畝土地,已被鄭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收購。該企業對外的一份宣傳資料中這樣寫道:“面對破舊的廠房、老化的機器設備以及沉重的債務負擔,我們認為解決改制資金之渴最好的方式就是將現有土地盤活。而且,‘搬遷發展’也是企業最好的出路。” 土地收益和土地指標 “這些錢(土地出讓收益),由市財政部門按照政府確定的比例返還給改制企業。”鄭州市經濟委員會的一位官員介紹。 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薛沖告訴記者,“國企土地被政府收回后,拍賣土地的收益按照法定比例上繳中央財政后,剩余的收益則由地方政府處置。究竟給企業返還多少,尚沒有明確的規定。” 去年年底,鄭州市要求所屬國企全部完成改制。如今看來,這樣的目標基本達到。但企業改制之后的出路是否完全落實? “鄭州國有企業的搬遷,早在2003年前后開始掀起的新一輪改革浪潮中,就有多個案例。當時或全員持股,或破產,或引進外來投資者。許多土地資源狀況良好的企業,選擇了異地搬遷。但是企業經營并沒有得到多少改善。”一位知情人士稱。 “例如,2002年實行搬遷改制的鄭州軸承廠經營狀況更差。同時,由于改制后土地置換資金并沒完全投入到位,到現在企業每年仍然嚴重虧損。”上述人士稱。 早在2006年4月,鄭州市市委宣傳部部長丁世顯就對記者表示:鄭州的土地指標已經用完了。 2007年3月13日《河南日報》報道,2007年“兩會”時的座談期間,河南省主要領導人曾向中央提出四點建議,其中之一為:“由于河南城鎮化率和工業化程度低,希望在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河南的工業用地、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鄭州市《土地利益總體規劃》遲遲未出臺,證明鄭州市博弈土地指標的計劃尚未成功。而《河南日報》的報道,也暗示著河南省政府和中央有關土地指標的爭奪。”河南省社會科學院一位學者告訴記者。 “由于土地的國有性質,我國的土地使用是絕對受到中央調控的。土地指標就像水源一樣,省政府從中央那里引來水,再往下逐級配給。所以在土地指標增量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在利益驅使下,就會盲目地減少存量。企業的好壞關鍵是要練內功,國企搬遷的狂潮確實應該冷卻了。”上述學者稱。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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