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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昨日正式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3:5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兩稅合一并非給所有企業都帶來利好,一些設在開發區的企業可能要面對稅率從15%或24%提高至25%的局面 資料圖
□本報綜合報道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6日表決通過企業所得稅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6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企業所得稅法約6500字,分為總則、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收優惠、源泉扣繳、特別納稅調整、征收管理、附則等,共8章60條。這部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新稅法擴大了企業投資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增加了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等方面的內容。 有關人士表示,根據人大代表建議對稅法的修改體現了以財稅手段促進社會公平和產業結構優化的精神,更加符合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新稅法的推出,對各行各業究竟帶來什么樣的影響,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經采訪,記者發現,新稅法并不影響各行業蒸蒸日上的發展趨勢。 行業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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