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秦旭東 北京報道
11月3日上午9點,中國建設銀行原董事長張恩照再次出現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上,此時距他首次接受庭審35天,距他于2005年6月13日被捕已有一年四個月。
這次庭審僅持續了30多分鐘,檢察官宣讀起訴書之后,法官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張恩照有期徒刑15年,并沒收在案扣押的全部財物。自進入法庭后就一直表情平和的張恩照在那一刻點了點頭,他對這個結果早有心理準備。
據與張恩照有接觸的人士透露,他后期已經看開了,曾一度萬念俱灰,認為“地位、錢財都是身外之物”。之前的9月28日,張恩照在首次庭審時作了陳辭,表示認罪。而這次,法庭以正式判決宣告了他的罪與罰。
張恩照與三個男人的“生意”
長達20頁的判決書顯示,公訴方的指控幾乎全部得到法院的認可。張恩照被確認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9.3萬元。這些財物與三個男人有關。
第一個人是北京海緣山海鮮酒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益壽坊健體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人楊震寰。法院認定,在2000年底至2004年4月間,張恩照受楊的請托,利用擔任原建行副行長、行長職務之便,為三家企業在建行的三筆共計2億4970萬的貸款提供了幫助,為此先后11次收受楊港幣5萬元、美元7.9萬元。
第二個人是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及重慶長豐通信公司董事長覃輝。在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間,張恩照受覃輝之托,在星美傳媒向建行北京分行申請貸款6億人民幣、解除未到期貸款抵押擔保以及為重慶長豐通信公司下屬企業貸款5000萬人民幣等事宜上提供了幫助。張恩照先后5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張儉、其子張紀綱接受覃輝給予的人民幣10萬、港幣20萬、美元6萬。
第三個人是香港橫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鄒建華。張恩照被指在2002年至2004年底之間,受鄒建華請托,為幫助鄒獲取利益,違反建行外事活動的工作原則和程序,多次會見與建行有業務關系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公司和安訊公司的高管,并向所屬部門推薦香港日立公司作為設備供應商。為此,張恩照收受鄒建華“緹法旎”牌手表一對、按摩椅一臺以及位于上海徐匯區吳興路的房屋一套(折合人民幣267.66萬)。
檢方的起訴和法院的判決均未提及張恩照在美國被起訴的案情。2004年12月,張因牽涉一起金融IT服務供應合同糾紛,被一家公司在美國起訴,他被指涉嫌受賄100萬多美元、蓄意干預合同實施。這起案件與張恩照落馬之間的關聯,成為海內外關注的焦點。而在該案中同為被告的還有鄒建華以及鄒曾經任職的一家美國公司。
張恩照的辯護律師、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表示,“這個案子和美國的事情沒有任何關系。”不過法庭認定的證據中卻有兩處提及在美國訴訟。
一個是鄒建華的證言。鄒提到,2005年3月,張恩照“因一涉外訴訟案件被起訴后”,“張紀綱向他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戶內匯入‘購房款’港幣150萬元”。而張紀綱、張儉的證言也提到,為免受一涉外訴訟案件牽連,張恩照與張儉商議,讓張紀綱將“購房款”支付給鄒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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