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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退休官員披露高藥價內情(2)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3:32 南方周末
“換湯不換藥” 羅氏芬、麗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都是什么藥?相信沒有幾個患者能準確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它們就是一種藥:頭孢曲松鈉。 又比如百服寧、泰諾、必理通、感冒清、白加黑等,這些在電視廣告上讓人看得眼花繚亂的藥名,其實通用名都只有一個:“對乙酰氨基酚”。 經過發改委二十次的降價,許多基本醫保目錄的藥品利潤空間已經非常稀薄,自然無法為醫院提供寬大的回扣空間。于是這些藥仿佛從人們身邊消失了。其實,它們多種并未消失,而是披上另一身盔甲,上演了一把“超人歸來”。 藥品一般有三種名稱,即化學名、通用名和商品名;瘜W名是根據藥品的化學成分確定的化學學術名稱。如上面提到的“對乙酰氨基酚”,它的化學名為N-(-4-羥苯基)乙酰胺。 藥品的通用名稱是國家藥典采用的法定名稱,不論哪個廠家生產,同種藥品的通用名都是一致的。比如“對乙酰氨基酚”就是該藥品的通用名。而商品名是指藥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在一個通用名下,由于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百服寧、泰諾等都是“對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 這些云山霧罩的藥品名稱在遇到藥品降價的政策時就成了力挽狂瀾的對策。據業內人士透露,每次降價都會有降價藥品停止生產、換個名稱和包裝再次登場的案例。如本身是注射液,改頭換面成注射用的粉針劑,就可以鉆按類別限制藥品價格的空子。如降價的是劑量為一克的藥物,那么廠家將劑量改成兩克,就能讓藥品跳出限價范圍了。許多藥品成份一樣,只是名稱改變,不少患者連續吃了幾種藥,到后來才知道吃的是一種藥。這不僅導致患者花冤枉錢,還可能因重復用藥產生不良反應。 “四改”(改包裝、改劑型、改規格、改給藥途徑)新藥要想重新粉墨登場,最重要的是要過新藥審批關。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新藥申請,是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的注冊申請。已上市藥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增加新適應癥的,按照新藥申請管理。” 于是,在2004年,中國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僅受理了148種。2005年國家藥監局批準新藥1113個,同期美國FDA批準新藥81個。 專家介紹說,在美國,藥廠如果要改劑型、改給藥方法,也是需要上報美國FDA并且算成新藥的,那么國外的藥廠為什么不愿意頻繁申報呢?原因在于,因為美國申報新藥要花錢,如果改變劑型所帶來的收益并不能補償申報的花費,那么企業就沒有動力去申報新藥。重要的一點是,在美國藥品價格不是政府規定,而是市場競爭形成,更重要是與保險公司談判的結果,如果某種藥進不了醫療保險,對藥品的銷售就有很大的影響。保險公司并不會因為藥廠把片劑改成了膠囊,就把以前沒有進入保險目錄的藥加入保險目錄。沒有了醫院賣藥給企業帶來了好處,企業也就自然沒有了動力。 事實證明,如果“醫藥不分”、“以藥養醫”的體制沒有改變,藥價無法真實降下來的,看病貴的問題也無法真正得以解決。這是一個堅硬的利益鏈條。 “在國家現行的政策制度安排下,醫院既提供醫療服務又提供賣藥服務。這種醫藥不分業的現狀最大弊端就是開方和賣藥的經濟利益直接聯系在一起。所以就出現了醫院科室承包,開的大處方多了,就可以多得獎金。這種利益驅動,使得中國的藥品價格管理永遠不會有成效。”于明德說。 目前,中國90%以上的醫院為公立醫院,而政府基本上沒有給各級醫療機構增加補貼,國家在發展衛生事業方面投入嚴重不足,致使醫院和企業一樣自負盈虧,現行制度下的許多公立醫院已經由公益性質的非營利單位變成了頂著事業單位帽子的企業,企業必須為自己的利潤著想,于是藥品、醫療器械等都成為這種畸形的“自我補償模式”的重要來源。 在目前醫療服務價格與醫生收入嚴重不匹配的同時,醫生、藥房工作人員則從醫藥用品銷售中獲得大量灰色收入。在很多情況下,醫生的灰色收入已經透明化。但是醫院不愿意監管的根本原因就是要留住那些人才。加上保險制度的不健全,所以有這些合力構成了推動藥價虛高背后的力量。實現醫與藥的分開管理、分業經營。從源頭上切斷醫院、醫生與藥品經營之間的經濟利益聯系,確保醫院和醫生不是為了獲利而開藥,從根源上開始解決這一體制的改革應該開始了。 本報記者傅劍鋒、曹海東、李虎軍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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