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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藥監局退休官員披露高藥價內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3:32 南方周末

  本報記者 趙小劍

  8月22日,國家發改委再次發出通知,決定對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零售價格進行調整,共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30%,最大降幅76.8%,降價金額為43億元。這是國家發改委繼今年6月出臺抗腫瘤藥品價格調整方案之后的第二次藥品調價措施。

  從1996年開始,當時的國家計委(發改委的前身)即開始大刀闊斧地整頓藥品價格秩序,從此步入漫長的降價之旅,至此次對抗微生物藥品降價,已經是第二十次了。

  10年彈指一揮間,經歷了20次不同方位、不同品種、不同形式的降價再降價,“看病貴”、“

藥價高”,依然頑強地充當著報端屢見不鮮的焦點話題和百姓們不絕于耳的議論中心。

  從理論上計算,這20次的藥品降價金額至少在數百億元。然而,現實生活中的人們對于藥和藥價卻是另一番感受——藥品品種以幾何級數在增長,而便宜藥卻難覓蹤影,甚至有些大城市里的患者為了開到塊把錢的青霉素必須陪上笑臉,搭上人情,仿佛計劃經濟時代搶購緊俏商品一樣。

  藥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何在?行政降價為何收效甚微? 實行近10年的藥品招標采購為何“高價藥驅逐低價藥”?為何行醫幾十年的老大夫面對層出不窮的“新藥”亦是一頭霧水?畸形的價值規律背后,有著怎樣的盤根錯節的體制沉疴?

  一位國家藥監局退休官員的調查報告

  駱詩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副司級巡視員,在藥監局1998年成立之后,先后任職于市場司、監察局等部門。在此之前,自1991年開始,駱詩文任職于機構改革前的國家醫藥管理局。在2005年退休時,他在藥品監管領域共工作了15年。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之前,他是廣西醫藥公司的總經理。

  退休后的駱詩文,并未徹底閑下來。自2005年10月起,他開始搜集信息,調查醫院藥品招標采購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經八個月的調查,于2006年6月形成了兩本厚厚的調查報告《零售藥店、私人診所、民營醫院藥品采購價格與國有二甲以上醫院藥品招標采購價格的比較分析與政策建議》部分摘錄見C18版附表)。

  翻開總共200多頁的調查報告,記者看到2000多種藥品招標價與非招標價的詳細比較情況。駱詩文向本報記者解釋說,這2000多種藥是在10000多個招標品種中隨機抽樣而來,招標價格來源于中南六省區(河南、湖南、湖北、海南、廣東、廣西)2005年度的中標藥品價格。非招標機構藥品購進價格即是醫藥物流企業的藥品銷售價格,即賣到藥店或者私人診所的批發價。

  調查報告采取三種不同對比方式進行統計。其中同名同廠同規格的藥品為1721種,對比顯示,廠家根據不同的銷售渠道,制定不同的價格體系,進醫院的藥品價格普遍高于走市場的藥品價格。記者隨機抽選了其中的幾十種藥品,詳見附表。

  第二種對比方式為同名同廠不同規格,有165種。對比表明,部分招標藥品是對普通藥品進行改變劑型、改變包裝、改變規格、改變給藥途徑的品種,廠家專門對醫院銷售,通過改變包裝、規格等辦法,變相漲價,招標價格普遍高于非招標價格。比較典型的例子有野木瓜片(糖衣),規格為0.4g,每盒36片,2005年招標價為21.28元,規格為0.4g×100s/6,經過轉換系數處理,將不同規格調整為同一規格后,招標價比非招標價竟高出52.7倍。

  第三種為同名同規不同廠,共652種,該類型是指選擇不同廠家,但規格、品種以及藥品質量都基本相當的藥品進行比較,對比仍提示進入醫院的招標價格普遍高于非招價格。

  各類對比中,的確也出現了少量招標價低于非招標價,表明經過統一招標,確實使部分藥品價格有所下降,但是這些藥品數量較小,進入醫院后賣不出去,極易成為“死標”。

  由于招標價格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記者無法對駱詩文報告的數據進行一一核實,但此報告對于考查招標制度的成效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和管窺作用。

  “高價藥驅逐低價藥”

  為何意在引入競爭以降低藥價的招標制度在現實中卻“越招越高”呢?

  所謂藥品招標,是指在公開的一定范圍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的采購條件和要求,由眾多醫藥生產企業或醫藥經營代理企業參加投標,按質量、價格比優化的原則選擇交易對象。政府希望通過此舉,擠掉藥價虛高的水分,降低藥價。然而實際情況事與愿違,變成了“越貴的藥越好賣”的反價值規律現實。

  在熟悉中國藥品流通體制的業內人士看來,招標“越招越貴”并不奇怪。據業內人士估計,在藥品增值過程中,藥廠、醫生、醫院、藥品銷售公司等幾個環節中的增值比例為4∶2∶3∶1,醫院環節占了50%以上。醫院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賣藥利潤來維持運轉的。

  國家規定,醫院在購進藥價上加價15%賣給患者。這只是所謂的“明扣”。實際上,私下里,藥廠還要給醫院至少三成以上的“暗扣”,也就是藥廠給醫院和醫生的提成。按藥品出廠價加價15%的比例計算,當然是絕對額越大,醫院得到的會越多。2005年,發改委曾做過相關統計,全國醫院的進銷差率平均為42%,大大超過了15%的“明扣”線。

  比如說10塊錢的藥,醫院只能得到1.5元,而如果是100塊錢的藥,醫院就可以得到15元。與此相應的是,回扣空間比例也會因為高價藥而成倍增長。這正是醫院喜歡高價藥的原因所在。

  類似青霉素、阿莫西林這類價格低廉的抗生素難以得到大醫院的青睞原因也正在于此。“這些藥過于便宜,大醫院不愿意要,我們只能銷往農村。”一位在藥廠工作多年的業內對記者人士說,“即使這類便宜藥能夠中標,也不能在日常的診療活動中被廣泛使用。所以等于是‘死品種’。”這種中標后,卻仍然無法實際進入醫院市場的現象,業內稱為‘死品種”或“死標”。

  用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于明德的話說:“如果醫院一直壟斷著藥品的銷售權,這就決定了單純的藥品降價和招標采購等等做法都解決不了藥價高的問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醫藥代表對本報記者說:“在醫藥鏈條中,醫院就是藥廠的上帝。因為藥廠過剩。而企業都在低水平競爭,一種藥有上百家企業生產,嚴重供大于求,而醫院就是‘誰給我的回扣大,我就買誰的藥’。現在正在打擊商業賄賂,暫時不能給的錢還得記在賬上,等風聲過了再給錢。”在與記者的交談中,這位醫藥代表透露,他已經決定轉行了:“現在風聲緊,實在是太不好干了。”

  在這位醫藥代表看來,中國的藥廠在競爭中只能生產同質化的產品,沒有研發能力,但是卻不可能在競爭中被淘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用錢開路。

  一組數據證實了這位醫藥代表的判斷。中國現已能生產藥品品種上萬種。在2000年,中國的藥品生產企業6700多家,批發企業17000多家,零售藥店12萬多家,到目前為止,藥品生產企業仍有5000家左右。藥品品種、生產數量、生產和經營企業數量過剩,低水平重復十分嚴重。在產品供過于求、創新產品缺乏的情況下,讓利銷售、回扣是生產經營企業生存的重要手段。

  在這種扭曲的競爭中,優勝劣汰這一普世的市場經濟規律無法正常發揮作用。物美價廉并非企業追求的重心,重心偏至如何使自己的藥順利的進入醫院,“打通關系”、賣讓醫院有利可圖的藥才是最重要的。醫生用什么藥、不用什么藥直接決定了某個藥廠的命運。

  在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秘書長周燕看來,藥品不能真正以它的質量和療效論英雄,而是受營銷、利益等因素的影響,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醫生處方的權威性加上以藥補醫和藥品生產低水平重復的客觀現實導致藥品生產的逆向選擇,更愿意生產高價藥,中國抗生素濫用現象也是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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