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浙江審計持續追蹤政府負債問題(06-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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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8日 11:13 審計署網站 | |||||||||
浙江省審計廳通過連續三年對政府負債問題的審計調查,基本摸清了各級地方政府負債總體情況和基本特點,并提出了控制負債增長、預防財政風險的建議。浙江省政府據此出臺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負債管理的文件,遏制地方負債過快增長,維護地方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2002年,浙江省審計廳通過對11個市縣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對各地政府負債情況開
審計綜合報告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得到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2005年1月,浙江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地政府進一步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堅持政府投資“有所為、有所不為”;進一步強化政府信用觀念,堅持依法籌措建設資金;進一步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堅持“權、責、利”和“借、用、還”相統一,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努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過度負債的風險。《通知》還明確規定,將政府性債務情況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范圍,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通知》下發后,該省各級政府在控制政府負債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富陽、嵊州等地先后出臺了加強政府負債管理的制度規定;舟山、普陀等地嘗試由財政部門對政府負債進行統一管理;慈溪等地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強對政府負債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據悉,在今年的財政決算審計中,浙江省審計廳繼續開展對政府負債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施松青 顧 濤 李天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