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書記稱某些房地產商良心大大的壞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0日 15:12 南方日報 | |||||||||
曾妮 “2萬平方米都建起來了,200平方米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拿不出來,為什么?某些房地產商良心大大的壞!”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李鴻忠是在昨天的深圳市“基層基礎年”和城市管理年動員大會上說這番話的。從今年起,深圳所有新開發的住宅區都必須在工程首期配套建設社區居委會和工作站的辦公用房,否則不得預售。
據了解,深圳市委、市政府去年出臺了《深圳市社區建設工作試行辦法》,要求2010年以前,全市各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辦公用房要達到200平方米以上。在昨天的會議上,李鴻忠嚴厲批評某些房地產商把規劃中有辦公用地的樓宇放在項目的最后,拖到“猴年馬月”甚至不了了之的行為,“我覺得我們有些房地產商賺黑心錢,不講良心、不講職業道德、不講從業操守”。 對此,今年深圳將研究制訂《深圳市居住公共配套設施管理辦法》,對新開發的住宅區,規劃部門要將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與社區規模同步列入住宅區首期規劃,并將規劃設計要點及時提供給所在街道。項目竣工時按規劃設計要求進行驗收,未按要求建設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商品房不得預售;未按要求提交社區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不得通過規劃驗收。市政府為此還將專門展開“清欠行動”,對拒不執行規定的開發商登報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