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保育鈞稱不只壟斷機構才代表國家利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02:20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傅樺 發自北京 兩會結束后,就改革過程中的一些分歧,《第一財經日報》采訪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 保育鈞說,每到改革深入一步的時候,一些人就會打著姓社姓資、姓公姓私的爭論
在保育鈞看來,2004年以來,圍繞改革共有過5次爭論。首先是2004年“郎顧之爭”,當時地方政府為了卸包袱,企業為了便宜,出現了一些問題,但是這不能說明改制是錯的,不能把矛盾歸結為“國退民進”。 其次是2005年2月,國務院3號文件提出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后,一些同志認為,允許非公有制經濟進入壟斷行業、基礎設施行業和公用事業領域,就是放棄了“公共制為主體”,要求中央收回這個文件。 正當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討論決定物權法提交今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時,有學者又提出,保護私有財產違背社會主義原則。 第四次和第五次比較現實,反壟斷和保護壟斷的雙方激烈論爭。 保育鈞認為,分歧如此之大,根本原因是改革到了攻堅階段,涉及一些壟斷利益。“我們提倡資源性的東西控制在國家手里,但不是說只有壟斷的機構代表國家,民營企業也代表國家利益!彼接(私營)企業通過正當途徑和合法手段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收購兼并國有企業,是為了盤活國有資產,使沉淀的國有資產流動起來。這種有償轉讓產權發生了變化,從公有改為私有,但這種改變不是無償占有,國有資產沒有受損失。 面對改革的重重阻力,保育鈞建議,組建新的“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獨立于各個職能部門,統一協調指揮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