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性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今年“一號文件”里最大的亮點。它首先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其次是大力培育自然人、企業法人、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
本報記者 賀江兵
“種糧不繳稅,上學不交費,看病不太貴,貸款不費勁”。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稱“一號文件”)為中國9億農民描繪的美好前景。
實現這一前景并非易事。最難、涉及部門最多、最復雜的,還是農村金融改革問題。
原來的農村金融體系有何弊端?新的農村金融體系新在何處?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切實的好處?針對這些問題,《財經時報》對參與“一號文件”起草工作的兩位專家——國家發改委宏觀研究院副院長馬曉河、農業部農村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洪遠進行了專訪。
改革方案和時間表
兩位專家介紹,中國農村金融改革的總體目標是,針對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加快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關于農村金融改革各種方案的發布順序應該是:從中央近三年的3個“一號文件”,到“十一五”規劃建議和央行主導的“農村金融總體改革方案”,再到各相關金融機構的具體改革方案。盡管發布的順序有先后,但改革的內容是一脈相承的,由粗到細。
關于農村金融改革的具體內容,本報曾在全國率先報道(見1月7日646期第一版《央行引導城市資本下鄉》),今年的“一號文件”要求建立向“三農”(農民、農業、農村)“補血”的體制,讓更多的資本“下鄉”。
在兩位專家看來,這是對去年“一號文件”的傳承、深化和具體化。
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一號文件”提及農村金融改革的時候,首先提到的是農村信用社,可見中央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的高度關注。也標志著農村信用社支農主力軍地位的正式確立。
舊制積弊
在馬曉河看來,過去農村金融實際是一種國有體制,無論農業銀行、農發行、還是信用社等機構,所有制結構單一,供給渠道也比較窄,體制則相對僵化,無法適應“三農”的發展需要,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更為嚴重的是,舊的體制造成了“三農”失血。由于缺乏支農的政策優惠,導致金融機構紛紛撤離農村,農村資本大量流向城市和企業。
云南社科院的研究表明,近年來,農村的資金缺口每年高達1萬億元。
在全國范圍內,郵政儲蓄從農村抽走了至少6500億元資金。同時,原來以支持農業為特征的國有商業銀行,也大量減少了信貸力度。中國農業銀行在1995年時有6.71萬個機構,到2002年底僅存3.93萬個,被撤并的主要是鄉鎮營業所和分理處。
農發行由于改革方向不明,變成了糧棉油銀行,業務萎縮明顯;唯一的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因“一農支三農”,力不從心。
補血與創新
在馬曉河看來,中央力圖通過改掉舊體制,并從供給總量上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給“三農”補血。
為“三農”補充血液主要是從兩個方面進行。其一是通過改革,實現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既有國有又有民營,還有農民互助合作組織,借此多渠道地向“三農”輸入資金;其二是增加農民用于發展的資金,也就是引導農民自我“造血”。
文件明確了農業發展銀行的改革方向,要求其拓寬業務范圍和資金來源,支農的資金實力將會加強。
“一號文件”還第一次把國家開發銀行納入支持“三農”的金融體系中。去年以來,國家開發銀行依托江蘇、云南等省的農村信用社網點,延伸開發性金融業務,取得了較好效果。
馬曉河認為,創新性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今年“一號文件”里最大的亮點。
它首先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其次是大力培育自然人、企業法人、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其三是,穩步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的試點工作。
五大利好
在宋洪遠看來,新的農村金融體系至少能為“三農”帶來五大利好。
“一號文件”要求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要求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緩解縣域經濟發展資金不足問題。
隨著地方政府大力建立擔保基金或擔保機構,會有效地解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農民貸款手續會進一步簡化。
至于國家開發銀行的介入,會以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人才優勢,帶著成功的城市開發建設的經驗加入新農村建設,可以彌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足問題。
政策性保險的試點和建立,可以幫助農民化解市場和自然風險。
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建立和進入農村,必將形成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打破單一農村信用社的絕對主導地位,為“三農”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02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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