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印發200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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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3日 08:47 新華網 | |||||||||
五、完善住房政策,改善城鄉居民的居住條件 (十八)合理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總結推廣青島等地的經驗,指導各地開展住房狀況調查。根據資源、環境條件和綜合承載能力,制訂住房建設和消費引導標準。繼續實施有區別的稅收政策,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加強輿論宣傳,引導住房開發結構調整和居民合理消費。加快推進住宅產業化。推廣應用建筑科技成果,開展產業化基地試點。鼓勵居民通過租賃
(十九)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各項政策,嚴格供應對象和申請審查、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嚴格規范銷售管理、嚴格上市交易管理、嚴格集資合作建房管理。積極穩妥地開展以貨幣補貼為主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試點工作。進一步明確城市政府責任,加快建立以財政預算安排為主的規范、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渠道。指導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有計劃的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制度,逐步實現對住房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繼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住房公積金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保障資金安全。認真總結東北三省棚戶區和一些地方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經驗,繼續抓好試點,推進城市舊住宅區的整治改造。(住宅與房地產業司負責) (二十)規范和發展物業管理。認真貫徹《物業管理條例》,堅持物業管理的市場化方向,鼓勵公平競爭,建立健全質價相符的物業管理價格機制,引導和監督各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深化城市公房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住房維修管理的市場化、社會化改革。建立健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規范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維修和正常使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