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齡目前不作調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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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9:11 新聞晨報 | |||||||||
據新華社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15日表示,《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沒有對退休年齡進行調整。 這位負責人在國務院新聞辦15日舉行的發布會上說,從國際情況看,多數已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國家的男女從業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3-65歲左右,同時考慮人口老齡化和人類壽命延長等因素,有些國家已經或正在考慮進一步提高退休年齡。
我國的退休年齡比較低。《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而在制定這個政策時,全國人口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另外,國家在不同時期還陸續制定了一些關于職工提前退休的規定。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退休年齡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退休年齡偏低與人口壽命延長的矛盾。目前我國人均壽命已經達到72歲左右,其中城鎮人均壽命已經超過75歲。二是女職工按不同身份執行兩種退休年齡,在企業早已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情況下難以操作,實際工作中引發諸多糾紛。三是提前退休問題比較突出。據抽樣調查分析,目前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時的平均年齡只有53歲。 考慮到我國人口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和養老保險基金壓力,有關方面曾提出統一女職工退休年齡、延遲退休年齡、取消提前退休等意見。但是,我國是人口大國,勞動力多,設計退休年齡必須統籌考慮社會保險與就業。目前,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仍在進行中,就業的矛盾十分突出,考慮到改革退休年齡涉及到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大家的意見不夠一致等情況,目前改革的時機還不夠成熟。因此,本著慎重的態度,《決定》沒有對退休年齡進行調整。目前的主要任務是執行現行退休年齡,控制提前退休。 解讀 不增負擔不降待遇 據新華社電 新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后會不會增加用人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負擔,或是降低退休人員的待遇?對此,勞動保障部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明確表示,這次完善制度,既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也不會降低退休人員的待遇。 答疑 養老金計發三種人仨方式 據新華社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計發辦法改革,是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以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出發點,以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為目標,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設計的。 關于“新人”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屬于“新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后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退休時間的早晚直接掛鉤。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關于“中人”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后退休的參保人員屬于“中人”。由于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在過渡期實行特殊的過渡政策,按照新計發辦法,養老金減少的不減發,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證他們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關于“老人”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屬于“老人”,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