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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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2:05 每日經濟新聞 | |||||||||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發布 新華社 新華社14日受權播發了《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說,目前我國不夠合理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應當改變,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本決定實施后退休的參保人員)逐步過渡”的方式來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劉永富表示,按照現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基礎養老金都按照當地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的20%計發。這種辦法存在問題:一是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基礎養老金都一樣,這不符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 其次是不符合退休人員實際情況。目前我國退休人員平均余命為25年以上,按現行計發辦法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后就沒有錢了。 他說,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養老金中的基礎部分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能夠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考慮了退休人員平均余命的實際情況。 新制度不增負擔不降低待遇 勞動保障部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明確表示,這次完善制度,既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也不會降低退休人員的待遇。 孟昭喜說,這次調整制度,單位的繳費比例沒有作任何調整,并沒有增長。個人賬戶的規模雖然縮小了,但是也標志著個人在養老保險當中的責任相應也小了,而國家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個體戶繳費比例統一為20%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調整退休年齡時機尚未成熟《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沒有對退休年齡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