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可能會在中國內地實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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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5日 18:40 證券時報 | |||||||||
香港立法會近日通過《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2006年2月11日,香港將正式取消遺產稅。對此,內地學者表示,香港取消遺產稅并不具有普遍參照意義,對于內地愈發嚴重的貧富差距擴大現象,采用征收遺產稅的辦法,將有利于調節貧富差距。有關人士表示,香港取消遺產稅對于內地來說,并不具有普遍參照意義,目前國內基尼系數已經超過國際警戒線標準。在法制社會條件下,不能再用“殺富濟貧”的辦法來減少社會差距,因此有必要采用稅收杠桿來調節收入分配。他認為,在條件成熟后遺產稅一定會在內地實行。
國務院研究室宏觀司副司長叢明表示,長遠來看,征收遺產稅有助于調節貧富差距,以內地目前的狀況來看是有必要的。不過,內地稅制改革將逐步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和建立物業稅的時間表都排在前面,建立遺產稅尚有待稅收條件的完善。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