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介和財富暴增有沒有貓膩 自稱賺陽光下的利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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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5日 11:55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徐正輝 南京報道 經濟觀察報:1995年注冊太平洋工程公司時,你連設備和現金總共加在一起才4000萬元,而到了2005年,你個人的財富就達125億元。相信你也知道,外界有觀點認為,太平洋建設集團的BT模式可能蘊藏著“灰色交易”。你的解釋呢?
嚴介和:我們公司主要采取兩種模式運營,一是并購,一是BT模式,并購虧損國有企業只是增加了公司資產總量,并沒有給公司帶來財富的增長,公司95%以上的利潤來源于工程,而工程項目最主要就是BT模式。 以包頭120億元的項目來分析吧。這120億項目分6年建設,每年做20億元的項目,然后和政府簽約4年還清,每年還25%。 第一年干20億的工程,我們只需要投10億元即可,其它可以通過供應、分包等來解決; 第二年再干20億的工程,此時只需要投5億即可,因為政府第一年需要還貸20%-25%; 第三年再干20億的工程,此時不需要再投資,因為有政府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20%-25%的還貸; 第四年再干20億的工程,此時非但不要投入,反而有了5億元的收入了,(20%-25%)×3-10=5億; 第五年再干20億的工程,這一年政府還款20億元,再扣除投入的10億元,約有10億元收入; 第六年再干20億的工程,這一年政府還貸的錢就更用不完,可以投資去做其它的事情去了。 …… 這種模式類似于滾雪球,越滾越大。政府和我們簽的合同大都是5-8年,當然越長越好,我們是用政府的應收賬款(3-4年后政府的錢)去做未來的業務,即便是領導變了,也不影響計劃的執行。 經濟觀察報:BT模式一般要求總承包方至少要有30%自有資金,而太平洋建設公司手中的定單總額高達2700億元,依靠目前集團100多億元的自有資金如何去運營呢?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針對BT模式的法律法規出臺,外界有人士認為,這一模式正是鉆了法律空子。 嚴介和:首先,這些定單不是馬上要求完成。現在我們在海南、內蒙等地還簽了一些新的定單,總量會更大。 從上述模式當中可以看出,如果我們要完成5000億元的定單,自有資金有50億元即可,這個比例約在1%左右。所以,我們不會存在資金難題。目前,我們在銀行的貸款才3個億,并且很多國外大機構和銀行想給我們貸款都被拒絕了。我們本身不缺錢。 經濟觀察報:你并購的這些國有企業目前的狀況如何?這些被收購的企業目前如何維持日常的經營?他們對整個集團公司的貢獻是多少? 嚴介和:我們采取零資產收購,但收購之前,一般而言,集團會先投入約3000萬元,甚至更多的資金使企業正常生產和運營,之后就讓企業滾動發展了,總不能老占用工程主業的資金吧。 我們收購了31家國企,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企業能回收成本,他們什么貢獻也沒有,我們只有付出。 所以我建議董事會,主張退出29家企業,留下兩家,一個是蘇紅酒業,一是縱橫國際。就蘇紅酒業來說,一年生產幾十天就可完成全年的產量,而公司投入近3000萬元,到現在300萬元都回收不到。縱橫國際的投入更不是能以千萬計算的,我們要的是良好的口碑和社會效應。 如果非要說到對集團貢獻的話,除了資產總量得到擴張,在相關業務上間接支持集團外,另外一塊就是債務利潤,比如100億負債,銀行收不回,我們不超過40億元就解決了,那么,這60億債務利潤就產生了。 經濟觀察報:我們發現,零收購的國有企業位置都處于當地黃金地段,價位在100萬/畝左右,而貴公司收購之后都會把企業搬遷到10萬元/畝以下的經濟開發區。請問,這其中可有生意做? 嚴介和:以鎮江華龍管道為例。在“退城進區”之政策下,掛牌前,是以工業土地出讓,這里按40萬元/畝,總共實收4800萬元。其后,以商業土地掛牌出讓,約120萬元/畝,溢價80萬元/畝,按照“政府八我二”來分,我們實收不到2000萬元,這樣不合算。所以我們得重新和政府談判,起碼在溢價部分按五五分成,我們才可能持平。 這筆賬這么算:搬到開發區后,新土地需要資金1000萬元,道路廠房等2000萬元,生產設備及人員成本等需要6000萬元,搬遷費用共需要1個億,如果按其后的溢價部分“政府八我二”的政策來算,我們還需要再投入4000萬元。 經濟觀察報:從近年太平洋建設集團的模式看,在某個區域內,你們有一個大的國企重組行為,就會拿到一個大的市政工程項目。那么你們是否以犧牲并購國企的代價來獲得工程的高額回報?是不是可以認為兩者有因果關系? 嚴介和:關系不大。收購企業的目的有三,一是從壯大資產總量來考慮;二是表明自己不是包工頭而是企業家;三是社會效應。工程項目都是當地政府主動找到我們的,這順序不能反,所以我們沒有貓膩,這才叫做陽光下的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