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將強推民工月薪制 須付貨幣每月要至少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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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5日 10:34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南京將強制推行民工月薪制 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工資必須以貨幣支付 為了保障建筑業民工的利益,南京將在建筑行業強制推行民工月薪制,這是記者日前從南京市勞動部門了解到的信息。 民工的薪水發放一直是困擾建筑行業的老大難問題,而有關民工討薪的各種各樣的
據介紹,由于建筑領域民工流動性大,具有平均流動率約為3個月的特點,因此,民工月薪制的一個重要宗旨是,要求各建筑企業必須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由項目部、包工頭和民工簽合同。與此相配套的是,將推行一種新工資表,分別列出應發、實發、未發工資三部分,民工要簽字認可,以這種硬手段來推行月薪制。 記者了解到,民工月薪制有著較為詳細的細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要求建筑業企業每月至少一次支付民工工資,而且工資必須以貨幣支付,不得以飯票等實物抵充;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南京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對承擔工期不足一個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務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施工任務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全額支付職工工資;工程停工、窩工期間職工工資的支付,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辦理;建筑業企業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在辦理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和相關費用。(記者 王永鋼 見習記者 王銘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