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投資者入股同質銀行最多兩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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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4日 00:07 東方早報 | |||||||||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昨日在北京舉行的“2005中國論壇”上明確表示,從中外資銀行合作、促進中資銀行發展的角度看,我們應該更加關注戰略投資者,而一個合格的戰略投資者應堅持五項原則,符合五個標準。唐雙寧的“一家戰略投資者入股同質銀行不能超過兩家”的新提法也尤其引人關注。 唐雙寧對此解釋稱,從宏觀層次看,如果對境外機構入股中資銀行的機構數量不設上
唐雙寧認為,這樣一來,引進戰略投資者就會流于形式,甚至可能會出現市場壟斷,損害公平和效率,從而與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初衷背道而馳。 除此之外,中資銀行引進的戰略投資者應當符合的五個標準為:投資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5%、股權持有期在三年以上、派駐董事、入股中資同質銀行不超過兩家以及技術和網絡支持。 唐雙寧表示,如果投資金額占比太低,投資者就缺乏足夠的激勵參與銀行的戰略規劃和經營管理,就會出現經濟學中常說的“搭便車”現象,不能實現中外資銀行的“雙贏”,違背了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初衷。他說,戰略投資者應當與入股銀行長期合作,所持股份需要一個鎖定期,以免其在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任何時間出售股份而成為戰略投機者。在股份持有期問題上可以把戰略投資者看作“準發起人”,執行對發起人的要求。 唐雙寧昨日還提到了引進戰略投資者必須堅持的五項原則:一是從國家利益看,要保持國家對大型銀行的絕對控股;二是從市場行為看,中外雙方應按市場原則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合作;三是從中方看,引進戰略投資者主要不是為了引進資金,而是為了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手段,促進中資銀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引進戰略投資者應與自身特點相結合,以提升中資銀行自主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為目的;四是從外方看,投資入股中資銀行一般應當是大型金融機構,在銀行經營管理方面有豐富經驗;五是從監管看,要堅持嚴格的資格審查,并跟蹤和評估實際效果。 唐雙寧說,投資者包括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和公眾投資者。這三類中,財務投資者以獲得資本回報為目的,在被投資機構上市前或上市后均可進入;公眾投資者以獲得分紅或資本增值為目的,在被投資機構上市后進入;而戰略投資者應該是注重長期利益、與所入股銀行結成利益共同體的投資者,因此一定是在被投資機構上市前進入的。 唐雙寧強調,從中外資銀行合作、促進中資銀行發展的角度看,銀監會更關注的是戰略投資者,戰略投資者應該注重長期利益,與所入股銀行結成利益共同體。 早報北京專稿 艾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