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11月3日電 (記者 吳俊、黃玫) 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越秀區支行原副行長陳向群向他人違法發放貸款,因貸款無法歸還,陳向群又采取虛假擔保手段騙貸。11月3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貸款詐騙罪判處陳向群無期徒刑。其同伙李龍生也被以貸款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7月,廣州龍云寶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云寶公司)老板
李龍生找到陳向群,聲稱需要大筆資金經營油料生意。當年8月,陳向群把另一家公司在該行的承兌匯票保證金1721萬元人民幣違規轉進李龍生的龍云寶公司賬戶上。之后,又開出6張匯票共計1650萬元人民幣給李龍生用于經營油料。
由于李龍生經營油料虧損,陳向群轉到李龍生賬上的1650萬元大部分沒有歸還。為了掩蓋漏洞,陳向群和李龍生決定采取虛假擔保手段騙貸。
2001年12月下旬到2002年1月期間,李龍生以龍云寶公司的名義向光大越秀支行申請貸款2000萬元人民幣,身為副行長的陳向群出面偽造廣州市某國有公司同意提供2000萬元定期存單作擔保的聲明等資料作虛假擔保,并在2002年1月10日簽訂貸款合同,欺騙光大越秀支行發放貸款2000萬元給龍云寶公司。貸款到手后,李龍生把其中440萬元用于還債,其余貸款通過另一家公司轉賬到光大越秀支行的賬戶上,巨額資金黑洞終于被填補完成。
第一次作案得手,兩人又如法炮制,在隨后的4個月里分3次將7500萬元貸款騙到手里,其中部分貸款用于“以新還舊”。
據檢察機關統計,李龍生和陳向群4次采取虛假擔保手段向光大越秀支行騙取貸款共計人民幣9500萬元,其中利用后貸填補前貸還款人民幣3500萬元,2002年9月30日在光大越秀支行的追索下歸還了人民幣920萬元,其余4865萬元主要用于填補李龍生、陳向群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的漏洞、償還李龍生個人債務和賭博,至今無法追回。其中,僅在澳門、云南、緬甸賭博,李龍生就輸掉了數百萬元人民幣。在貸款即將到期的時候,兩人都離開了廣州,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廣州市中級法院11月3日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陳向群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因此對檢察機關指控的陳向群挪用公款罪不予認定。法院認為,陳向群和李龍生均構成貸款詐騙罪;陳向群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應數罪并罰。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陳向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李龍生無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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