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企業申請直銷應提交其在指定銀行開設的保證金專門賬戶憑證,金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
開始從事直銷經營活動3個月后,保證金金額按月進行調整,保持在直銷企業上月直銷
產品銷售收入的15%水平。賬戶余額最低為2000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直銷企業應在本企業設有服務網點的地區組織直銷培訓。直銷培訓不得在政府、軍隊、學校、醫院的場所及居民社區、私人住宅內舉辦
《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等一批直銷法規執行細則終于浮出水面。記者昨日獲悉,上述細則將于12月1日前印發,與《直銷管理條例》同步實施。
知情人士透露,這一系列配套文件是于近日方才通過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等共同審議。
9月初,安利公司中華區總裁鄭李錦芬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說,安利新的直銷制度安排將等待政府各項配套細則明確后方可出臺。而上月底,隨著安利公司首度披露其新的直銷制度,業界猜測,直銷法規的配套細則已基本明確。
配套文件的出臺一直是直銷企業關注的焦點,因為執行細則將直接影響到他們今后必須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保證金規定上下限
《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企業申請直銷應提交其在指定銀行開設的保證金專門賬戶憑證,金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直到“直銷企業不再從事直銷活動”,保證金方可退還。
但細則同時規定,“開始從事直銷經營活動3個月后,保證金金額按月進行調整,保持在直銷企業上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的15%水平。賬戶余額最低為2000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
根據上述條文測算,需存繳2000萬元保證金的企業銷售規模需要達到1.3億元左右,而需存繳1億元的企業銷售規模大概需要近7億元。
銷售規模低于前者的直銷企業,存繳保證金比例勢必高于15%,以限制企業生產經營,企業可能因此自動退市;銷售規模高于后者的直銷企業,則并不被要求存繳更多的保證金,這筆經費企業可以用來投入生產經營,增強競爭力。據此判斷,對直銷企業保證金設定上下限額,暗示著中國政府在監管上對企業規模是有所側重的。可以想見,今后直銷企業經營壓力并不輕。
投訴賠償有程序可循
《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同時明確了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可以共同決定使用保證金的情形為:“無正當理由,直銷企業不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不向直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直銷企業發生停業、合并、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無力向直銷員支付報酬或者無力向直銷員和消費者支付退貨款的;因直銷產品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失,依法應當進行賠償,直銷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賠償或者無力賠償的。”
《辦法》還非常詳細地羅列了直銷員與消費者要求使用企業保證金的程序:
第一步,消費者或直銷員“應當持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和工商總局”。
第二步,“直銷員除持法院生效判決書、調解書外,還應出示其身份證、直銷員證及其與直銷企業簽訂的推銷合同”,而“消費者除持法院生效判決書、調解書外,還應出示其身份證、售貨憑證或發票”。
細則規定了“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接到申請材料后6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使用保證金支付賠償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指定銀行、直銷企業和保證金使用申請人”。
明年1月首批直銷牌照或問世
其實一系列的配套文件都是環環相扣的。
記者注意到,《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直銷企業應在每月15日前將本企業上一個月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冊,通過企業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備案。未經備案的人員,不得對直銷員開展培訓。直銷培訓員只能接受所屬企業指派進行培訓。”
細則另外還規定,“直銷企業應在本企業設有服務網點的地區組織直銷培訓。直銷培訓不得在政府、軍隊、學校、醫院的場所及居民社區、私人住宅內舉辦”。
《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還規定,“直銷企業通過其建立的中文網站向社會披露信息。直銷企業建立的中文網站是直銷企業信息報備和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應在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與直銷行業管理網站鏈接。”同時該細則第七條稱,直銷企業應于每年4月份以企業年報的方式公布自身信息。
結合“3個月”和“4月份”,業內有人推測,這是否意味著首批直銷牌照的發放可能會提前到明年1月份,而不是早前預測中的明年3月份。
本報記者 謝思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