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香港取消遺產稅 2006年2月11日起生效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22:42 新華網

  新華網 香港11月2日電 (記者 向劍幗 唐昀) 香港立法會2日通過《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法案將在刊憲3個月后,即2006年2月11日生效。屆時,香港正式取消遺產稅。這將為香港進一步開拓資產管理業務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2日在立法會上表示,特區政府建議取消遺產稅,除了要消除因為征收和執行該稅項所引致的不公平和障礙外,另一個重要目的是,
通過取消遺產稅,進一步促進香港成為重要的資產管理中心。

  馬時亨表示,取消

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資者在香港持有資產。這將吸引更多公司和專才來港,帶動更多資產管理業務在香港發展,使香港成為更具
競爭力
的國際金融中心。他說:“取消遺產稅并不單純是一項稅務寬減,而是對香港的金融業以至整體經濟發展的一項長遠策略性投資。”

  據悉,取消遺產稅將會令特區政府收入每年減少約15億港元。不過,特區政府預計取消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在金融資產及地產市場方面的投資,從而為政府帶來更多印花稅和其他稅收。

  馬時亨稱,由于資產管理業能帶動其他金融活動及一系列專業服務等高增值行業的發展,其他行業也會間接得益。

  金融業是香港的重要經濟支柱,其直接經濟貢獻占本地生產總值12%。資產管理業務則是金融業的重要一環。2004年,香港基金管理業務所涉及的資產總值約為36200億港元,其中海外投資者的資金占63%,達22700億港元。

  香港目前已是亞洲的主要資產管理中心,但在全球的資產管理業務中,市場占有率仍相當低。(完)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