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突出“四個重點”,全力構建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一是突出監督對象,進一步完善對企業負責人的監督機制。
先后研究出臺了省管企業經營管理者任期審計、離任審計等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規范建立了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成效和重大經營決策活動監督和評價體系。已初步擬定《河南省
屬企業重大投資事項審核備案管理程序》,研究制訂對企業的重大決策管理制度,加強企業決策管理。截至9月底,今年共組織了對中原大化、鄭煤集團、省食品科學研究所、省醫藥公司等10戶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了安鋼集團、省地方鐵路局下屬4家子公司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是突出監督方式,進一步推進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一是明確要求必須堅持職代會民主評議領導人員制度;堅持向職代會匯報年度經營工作情況制度;堅持在企業改制改革過程中必須經職代會審議或通過的制度。切實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改革發展情況的知情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加大檢查力度。把落實上述制度作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評比,在最近進行的半年工作檢查中,所有企業對該項工作進行了匯報。
三是突出監督領域,進一步規范企業產權交易行為。
起草了《河南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管理辦法》,同時正在著手制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規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發布辦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拍賣和招投標辦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鑒證報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等5個辦法,以確保產權交易行為規范運作,有章可循。嚴格規范產權交易場所,在21個產權交易機構中,選定了8家作為第一批從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工作的試點單位,為省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提供了平臺。建立由國資、財政、發改、工商、監察、審計等部門參加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產權交易監管工作的研究和協調,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從產權轉讓的各個環節堵住國資流失的漏洞。
四是突出監督主體,進一步健全監事會工作制度。
以財務監督為核心,不斷改進監事會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通過組織對《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情況檢查,改變監督檢查的“滯后”現象,逐步提高過程監督的實效性。今年又針對以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研究決定每年形成監督檢查報告,向省政府進行了專題匯報,向企業反饋經營管理中查出的各種違規違紀問題,責成企業逐項整改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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