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曝光外貿招標資金之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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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07:51 新京報 | |||||||||
7.5億元滯留資金及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管理紕漏,被認為影響了現行貿易促進體制的穩定性,商務部回應正在改進 2005年9月28日,審計署發布2005年第3號審計結果公告。其中,商務部所屬部分單位滯留配額招標收入7.5億元的消息引起公眾關注。
“配額招標資金滯留反映出政府部門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管理上的紕漏。”一位接近審計工作的人士稱。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是中國政府促進出口的主要資金來源,而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收入(以下簡稱配額招標收入)又是該基金的主要來源。 值得關注的是,在滯留配額招標資金之外,中央外貿發展基金在收入來源、支出方式兩環節的問題也首次被審計部門查出。 本報記者 高澤陽 北京報道 “這次審計的問題暴露出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管理環節上的紕漏,同時也對現行貿易促進體制中的資金來源不穩定問題敲了警鐘。”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一位人士表示。 日均滯留資金3.2億 “配額招標收入上繳不及時,滯留時間長,數額大。”一份未經披露的材料顯示,商務部下屬各商會均存在招標收入滯留情況。其中紡織品商會為最,涉及金額達5.71億元。 “這意味著,2004年商務部各商會資金日平均滯留總額達3.2億元之多。”一位接近審計工作的人士稱。他認為,高額滯留資金已波及現行貿易促進體系的穩定性。 據了解,配額招標收入是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的“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來源,屬財政資金。商務部管理的6個商會作為配額招標收入的執行單位,每年都分若干次將這項收入先上繳商務部,最多的一年繳二十次,最少的一年繳一次,然后由商務部上繳財政。 審計部門發現,配額招標收入中的大量應繳收入滯留在商會。“各商會至少近20%的配額招標收入上繳都出現滯后問題。”審計部門人士稱。數據顯示,2004年商務部上繳財政配額招標收入共計34億元。 根據1996年發布的《中央對外貿易發展基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各執收單位按規定在取得收入的3日內全額就地上繳中央金庫。零星收費收入,賬面余額不足1000元的,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按時上繳中央金庫。” 審計部門認為,商會的招標收入如不及時上繳,將影響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正常運轉。 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是中央政府建立的專項資金,目的在于在全國范圍內用于調節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 根據規定,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由上繳中央財政的配額招標收入和利息,以及基金使用回收的本金、使用費、滯期費等構成。 紡織品商會副會長曹新宇告訴記者,各商會的賬戶是由商務部和財政部共同監管的,除了退款,只收不支。“連利息都要全額上繳,以為我們會從中牟利真是冤枉。” 據了解,進出口招標的具體實施工作由商務主管部門下屬的招標辦負責。招標辦除了擬訂招標方案,確定投標企業名單外,最重要的是“檢查企業交納中標保證金、中標金”,這項工作由各商會的財務部負責。 “準確地說,我們是代替商務部收取配額招標收入。”紡織品商會副會長曹新宇解釋。 據悉,各商會都有一個經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招標專用賬戶,企業將保證金、中標金繳納到該賬戶。在查收到企業資金后,商會以書面形式告知商務部規劃財務司(下稱規財司),規財司根據商會呈報的資金額,將這些資金劃到該司所持的另一個專用賬戶。最后,商務部再將這部分資金上繳給財政部,與其他企業的招標收入匯合,形成“中央外貿發展基金”。 由于中標資金一般數額巨大,企業為了保持更大的現金流,往往在截至繳納日期的最后幾天才集中上繳,給工作帶來了時間上的困難。 “實際操作起來根本達不到三天上繳的要求。”紡織品商會財務部的一位負責人介紹。這位負責人介紹,招標資金從企業到達紡織品商會的流程是:企業匯出錢以后,向商會發出電子交款憑證,資金與交款憑證中所稱數量必須準確對應;商會與銀行對賬確認資金到賬后,要向企業發出收款憑證,并向許可證管理部門發送關于該企業應該領取的配額的種類、數量等函件。 然而在向紡織品商會匯款這一環節中,有不少企業的交款憑證數目與實收金額不符。“最高時一天收到2.5億,一筆筆核查下來,時常要半個月左右,每天熬到半夜。”商會財務部上述人士表示。 “一收到錢,我們的第一要務是盡快把許可證送到企業手里。”曹新宇補充,很多企業為了資金達到最佳利用率,經常在貨物開始裝船“火燒眉毛的時候”,才把中標金匯到商會,商會的第一要務是避免企業貨物壓港,時常又要分出人力向許可證管理部門發送函件,財務方面因此耽擱。 另外,2004年特殊的貿易形勢被視為導致配額招標收入滯留的直接原因。 2004年下半年,得知2005年將取消紡織品配額后,企業為節約招標成本,紛紛將原定2004年交付的訂單或貨物延遲至2005年,并把手中的配額轉讓給急于出貨的企業,從而導致紡織品商會的賬戶中準備了大量的預退資金,而且這種配額轉讓也使得招標收入的資金流轉更加復雜,最終導致資金滯留。 曹新宇也坦承商會工作存在一定問題,經審計署指出情況后,紡織品商會很快上繳了滯留資金,并擴大了電腦設備容量,重新設計軟件平臺,同時對紡織品商會各部門所承擔的工作在時間上做出明確限制。 商務部人士向記者表示,部里對審計報告涉及問題保持低調,但目前正在實施相關改進工作。 收入環節:協議標比例居高不下 作為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主要來源的配額招標收入,其資金形成方式一直遭業內人士非議。 審計部門發現,商務部各商會在配額招標過程中的公開標與協議標比例設置存在問題。“在我國近年來的招標工作中,按同期可比口徑計算,協議標占出口產品配額總量的64%,公開標占出口產品配額總量的36%。” 公開標和協議標是中國出口產品配額招標的兩種方式。公開標是將產品出口配額公開競價,價高者得;協議標價格由商務部確定,并設定一定的標準以確定哪些企業中標、獲得多少出口配額。 記者從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曹新宇處了解到,1980年,我國開始對出口商品進行配額管理。當時,為使一些大型國有企業擁有穩定的出口量,使其避免競標失敗引起業績起伏丟失國外客戶,穩定外貿渠道和外貿收入,主管部門設立了協議標的方式,即以某些大型國企的出口業績為基礎,將一些出口商品配額的一部分進行直接分配,不進行公開招標。 “在通過協議標獲得配額這個巨大優勢的誘惑下,有人就千方百計地利用關系,走后門,去要配額。”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家用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笪朝宗告訴記者,配額管理和分配上缺乏透明度和監督機制,滋生了權力市場。 審計部門資料也顯露出協議標的巨大經濟價值。“由于公開標價格遠遠高于協議標,2002-2004年間,協議標比公開標少收約82億元。” 笪朝宗透露,獲得行政分配配額的企業,為維護既得利益,即使用不完,也不肯輕易拿出來。為提高使用率,有時寧愿提高對內的收購價,降低對外的出口價,甚至不惜在出口證上做手腳。相反,有的企業即使有客戶、賣價好,但拿不到配額,還是不能出口。 “這樣使得每年都有一部分配額,由于得不到及時的調配而浪費,使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受到了影響。”他表示。 審計部門對兩種招標方式分配比例失調的評價是:“協議標是計劃經濟時期集權管理的產物,在由集權管理向開放式管理過渡中,所有商品全部實行公開招標的條件雖不太成熟,但所占比重不應過低。” 審計部門建議:“商務部應進一步完善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及紡織品出口許可證可管理辦法,最大限度提高配額招標工作得公開、公正、公平及透明程度”。 紡織品商會一位官員表示,2005年以來,商務部就公開標與協議標的比例設置問題已多次征詢各方意見。今年8月,商務部召開四次座談會,先后兩次大范圍征詢意見。與會者包括東、西部地區商務主管部門和紡織企業等。 “四次會議的意見不同,大家認為公開招標的比例最高應該占到50%,最低占到25%之間。由于今年紡織品貿易環境更加惡化,商務部計劃維持原定比例。”上述會議主辦方一位人士透露。 支出環節:87%資金被無償使用 中央外貿發展基金被無償使用的問題,是此次審計的重點。 審計發現,截至2004年底,“中央外貿發展基金”出口配額招標總收入為377億元,使用總額295億元。 在使用資金中,有償項目使用了35億元,占使用總額的12%;無償項目使用257億元,占使用總額的87%。 在有償使用的35億元資金中,涉及有償使用項目247個。截至2004年底,逾期未還的借款項目尚有103個、借款本金9.8億元,分別占借款項目和借款總額的41.70%和27.66%。 根據相關規定,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絕大部分實行有償使用。每年度使用計劃均由商務主管部門會簽財政部報國務院批準后下達。 另外,中央對外貿易發展基金由中央財政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實行專項專戶、列收列支管理。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收入列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收入”科目,支出列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支出”科目,當年結余的收入結轉下年度使用。 其中一個列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支出科目的、名為“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的項目扮演了一個典型角色。 審計資料顯示,該項目2002年底累計結余5727萬元,但2003年商務部仍申請預算7000萬元,財政部全額批復。 “更為突出的是,在結余達1億元的情況下,商務部2004年再次申請預算9100萬元,財政部又批復6187萬元。這樣重復批復的情況比較嚴重。”審計部門人士說。 審計報告顯示,僅“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項目,四年財政部批復預算共計3.7億元,實際撥入2.2億元,商務部實際支出1.3億元,2004年底按決算審簽意見退還財政5533億元后,仍結余3948萬元。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職能部門在預算管理中存在預算、決算批復脫節現象,導致在商務部一些項目每年年末存在大量結余的情況下,財政部一方面在決算批復中要求退還結余資金,另一方面在下年度預算批復中,照樣批準以上述項目名義申請的資金。 “有些項目預算編制不實、結余過大,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審計部門人士表示。 11月1日,商務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不便接受采訪。他表示,商務部已經在改進相關工作。 “商務部最近一直在研究改革辦法,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分配使用處于變動中。”商務部研究院一位專家透露,他表示,商務部已經注意到相關問題。 據了解,在西方國家,出口促進資金均來源于財政預算(各聯邦、各州也有各自的支持預算),中央財政預算的性質決定了其資金來源的穩定、及時、連續和可預期性。 在中國,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來源主要是出口商品招標收入。由于入世后出口商品招標收入逐漸減少,同時,基金使用方向大多為無償使用,自身缺乏循環、造血機制。各商會等中介機構自身可利用的資源也極為有限。 “目前,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為主體的中央財政對外貿出口的支持體系正越來越不穩定。”商務部研究院副院長沈丹陽在一篇文章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