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立法已納入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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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1日 09:43 四川新聞網 | |||||||||
四川新聞網消息 (本網記者 劉俠) 10月29日上午,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在首屆九寨天堂國際環境論壇上發表演講,他呼吁要加快循環經濟立法步伐,促進循環經濟持續發展。
毛如柏透露,今年7月,經過多方努力,全國人大環資委正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建議把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納入立法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經研究,同意將循環經濟促進法立法項目納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并批示由全國人大環資委組織起草。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指示,全國人大環資委已經建立了起草領導小組,擬定了起草工作計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了起草論證工作,并擬在2007年將法律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毛如柏談到,當前,中國的循環經濟正在從理論、戰略和規劃研究向實踐轉化,從小范圍試點和試驗向較大范圍推廣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中,產業界的自覺行動和政府的著力推進都不可缺少。而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正是當前政府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一項關鍵舉措。 毛如柏介紹,經過初步的研究,他們認為循環經濟促進法是一部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明確政策導向和法律保障的基本框架法,其立法目的是協調經濟發展、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三者關系,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環境保護,其中經濟發展、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三者缺一不可。相應,其適用范圍應包括各種同循環經濟發展相關的社會經濟活動,涉及一、二、三各個產業門類,涉及生產、流通、消費等國民經濟各個環節,其相關法律主體應包括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各產業部門和企業以及個人。其創設的基本法律制度至少應包括四個部分:一是政府和有關主體的義務和責任,二是必要的行政強制措施,三是經濟激勵手段和措施,四是其他激發民間自愿行動的手段和措施,以形成一個由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等構成的比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 毛如柏說,我們初步認為可能包括以下一些法律制度: 1、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制度。要將發展循環經濟確立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戰略目標之一,進行全面周到的規劃,納入中央和地方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運用經濟激勵手段予以支持,以保證循環經濟規劃和有關規劃的全面實施。 2、循環經濟發展產業指導制度。要將循環經濟確立為國家產業政策的重要方面,通過制定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指導目錄,引導各產業部門循環經濟的發展方向,推進廢物資源化產業鏈的建立發展,并相應確定國家一定時期政策扶持的范圍和力度。 3、循環經濟發展的科技支撐和示范制度。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加大科技投入,支持清潔生產技術研制開發,通過一定的示范和試點,推廣無害或者低害的新工藝、新技術,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 4、生產者責任延伸及產品回收利用制度。明確規范各類生產者有關產品回收的責任,促進生產者在設計、生產產品的過程中,把產品的回收利用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并為其履行回收產品的義務創造必要的條件。 5、綠色消費制度。在傳統的環境保護法律中,消費者承擔著很少的環境保護義務。本法中,應適當規定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所承擔的回收利用義務,以在消費環節促進廢物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和無害化。其中應通過有關政府采購的規范,為政府這一重要消費主體作出特殊規定,以為全社會的文明消費發揮表率作用。 6、重點污染企業強制實施循環經濟的制度。應將一些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重點企業列入強制實施循環經濟措施的名錄,要求其按照一定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回收和循環利用廢棄產品以及負擔相應費用。 7、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制度。主要包括抑制過度消耗資源的稅收政策,鼓勵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貼息和稅收優惠政策等。如可以通過調整財政、稅收等政策,對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及購買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和個人實行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公眾多用再生物品,少用原生物料。 8、循環經濟發展的公眾參與制度。發展循環經濟,建立節約型社會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參加。循環經濟促進法應當明確規定公眾參與建立循環型、節約型社會的內容、渠道、方式,鼓勵和支持公眾的創造精神,逐步建立起公眾參與、公眾受益、公眾監督下的生態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