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提高資源稅征收標準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8日 18:32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 劉錚、張曉松) “要調整資源稅政策,提高資源稅征收標準,保證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合理收益,避免社會收入過多向某些企業傾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28日透露。 財稅政策是資源價格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馬凱在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表示,要研究將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或者改為按占有資源量征收。同時提高各種涉
國家將擇機出臺燃油稅,促進節約用油,體現多使用者多負稅的原則。同時,利用稅收政策,合理控制資源產品的出口。 健全資源要素的市場體系是資源價格改革的另一配套措施。國家將深化成品油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石油市場體系建設,規范石油現貨市場,趨利避害善用期貨市場。打破地區封鎖、部門分割和行業壟斷,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促進資源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間的自由流動,形成全方位的競爭格局。 國家將繼續加快推進相關領域的體制改革。加快資源型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國有能源企業集團,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 在能源價格政府監管方面,馬凱表示,要建立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訴求的民主決策機制,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要最終解決資源性產品存在的價格問題,必須從加快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完善市場體系,以及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等方面多管齊下,創造有利于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外部環境。”馬凱指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