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法增加“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條款
本報訊 記者 嚴麗梅 崔朝陽 報道: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投票通過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兩處修改,確定了1600元的個稅減除標準,同時,對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增加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內容。專業人士指出,此處改動最明顯的影響是:稅務機關可全面監控個人收入,個人隱性收入將難以“隱身”;稅務機關可合并收入計稅,按高稅率計征;個人所
得稅完稅證明更具準確性。
隱性收入再難隱身
李先生是位知名學者,經常有些“講課費”、“顧問費”、“車馬費”、“出場費”等稅外收入。
然而,此次個稅法修改,在第八條加入了一句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據稅務機關解釋,其意思是:取得收入的個人,無論其收入額是否達到個稅的征稅標準,均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由所在單位或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同時,不論取得收入的個人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扣繳義務人(單位)都應將支付給個人的全部個人收入(包括未達到費用扣除標準的收入)、扣繳稅情況及其相關個人信息等,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這就是說,向李先生支付報酬的單位,按照上述要求向稅務機關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時,必須申報李先生的信息。因此,李先生收到的各種“費”,便處于稅務機關的監控中。
廣州高收入業先推
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后,稅務機關可將每位納稅人的信息匯總,在個稅申報系統中定期搜索,檢查某些納稅人在全國各地個稅的申報情況。只要有二處以上工薪所得,稅務機關均可監控,進行合并納稅,按高稅率征收。此舉亦被看成是加強對高收入者個稅征管的一個手段。據了解,全國通過試點,2005年已給660萬重點納稅人建立了檔案。
記者昨天從廣州市地稅局了解到,廣州市已在今年7月份,在全市14個區(市)范圍內分期分批推行此項工作,目前先在具備上網申報條件的高收入行業、行政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等單位推開。2005年,扣繳明細申報暫定工薪所得項目,其他應稅項目以匯總方式一并申報。從2006年起,將明細申報逐步擴大到其他應稅項目。據了解,到今年底,廣州開展試點的目標數是2.5萬戶,申報涉及納稅人數150萬,占到廣州市工薪所得納稅人數半數以上。
廣州市地稅局有關人士表示,對采用上網申報的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在年度終了后可為納稅人開具一張個稅完稅證明;此外,納稅人在查詢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打印完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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