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通過了兩部法律的修訂方案,一部是證券法,一部是公司法。修改后的內容最明顯的體現了兩個方面:保護老百姓的權利,給老百姓方便。新修訂的證券法加大了對股民權益的保護。它規定,如果股票發行人和上市公司對股民發布了虛假信息,股民可以對他們提起民事訴訟;而且提供這些信息的法人負責人、公司高管人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信用評級的機構,你都可以一起告。而新修訂的公司法最搶眼的內容是:注冊公司的門檻降低了。修訂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
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并允許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在2年內分期繳足,投資公司還可從寬在5年內繳足。 此外,草案還將《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從1000萬降至500萬。新《證券法》:股民告狀有依據發行人和上市公司提供虛假信息,要承擔民事責任;提供虛假信息的法人負責人、公司高管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信用評級機構,承擔連帶責任。 新《公司法》:降低注冊門檻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允許公司在2年內分期繳清,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至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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