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資委對省屬企業審計、評估項目實施“陽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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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7日 10:00 國資委網站 | |||||||||
10月25日,浙江省國資委通過浙江產權交易信息網專欄,以公告形式向社會中介機構發出13個審計、評估項目的招標書。這標志著浙江省國資委對省屬企業審計、評估項目的“陽光工程”進入了實施階段。 為進一步規范省屬企業審計評估工作,提高會計信息和資產評估質量,省國資委制定出臺了《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評估)管理試行辦法》(浙國資發〔2005〕22號),規定
按照該辦法的規定,浙江省國資委選取注冊會計師人數15人以上,年業務收入400萬元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師人數12人以上,年業務收入400萬元以上的資產評估公司組建了社會中介機構庫;從省政府相關部門、部分高校、科研機構以及省屬企業集團中選取了30名具備高級職稱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建了評標專家庫;借助浙江產權交易信息網(www.zjpse.com)開辟了“省國資委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評估)招投標專欄”。 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省國資委將每月在網上公布省屬企業的審計(評估)項目的招標文件,供中介機構下載。中介機構按規定提交投標書后,由省國資委工作人員在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隨機從專家庫中抽取5~7人組成評標委員會,評委對投標人進行打分評價,最后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分結果確定中標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