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經濟學家稱不能因學術之爭否定中國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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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6日 14:51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見習記者 王世玲 北京報道 “全面改革的春天到來了。”長期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專家、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在10月23日的“2005中國改革論壇”上稱。
在當天的論壇上,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范恒山也表達了同樣的關注,“十一五”建議對深化體制改革提出了許多新的重要要求,包括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優化組織機構,減少行政層級,理順職責分工。其中,減少行政層級是中央在重大文件中第一次明確提出。 不能因學術之爭否定中國改革實踐 在經歷27年改革的中國,改革似乎是個老話題。就在2005年被定義為改革“攻堅”年時,學界和政策界對于改革的態度出現了很大的分歧和爭論。 多數經濟學家引證發展經濟學的理論論證,當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時,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將處于快速變動時期,與此同時各種社會矛盾也開始集中凸顯。 中國目前就處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 在這樣一個社會矛盾的重圍中,“需要將改革擱置,或者干脆停止改革”成為一種思潮,持這種觀點的人指出,改革將可能引發更多的矛盾。而相反的觀點是,矛盾越多,越尖銳,越要求通過改革來加以解決,這正是需要深化改革的時期。 原國家體改委副主任、現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高尚全贊成后一種觀點。形勢分析會上,高尚全發給每位參會者一份有關媒體對其采訪的復印材料,并再次重申:改革過程當中,出現任何爭論與批評都不足為奇。不能因為社會矛盾而否定改革,更不能因為新自由主義等學術之爭,否定中國的改革實踐。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對高尚全表示支持:“改革是一把鑰匙,新、舊問題都得通過改革解決。” 范恒山對此的理解是,改革是很響亮的口號,誰都可以喊。但在其中有“不改革,慢改革,異化改革,泛化改革,甚至是妖魔化改革”。他認為,出現否定這些現象的原因在于改革推進到了“關鍵時刻”。 范恒山曾撰文用“改革到了真正‘啃硬骨頭’的時期”喻中國改革進程,即改革到了“攻堅階段”。“現在改革的權力分散在一個一個利益主體手中,推動改革的各個專項部門同時也是一個個利益主體。”在形勢分析會上范恒山直言。 “現在改革的瓶頸不在經濟領域” “十一五”期間,體制改革的重點是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國民經濟綜合司副司長韓文秀指出,“改革的重點在建議當中強調很明確,主要是政府,或者說行政管理改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部長盧中原分析認為,如果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比較緩慢,或實質性的東西沒有觸動,對中長期經濟發展會造成麻煩。“我們想避免反復出現的投資和部分行業的過熱,不同地區的攀比。如果政府職能沒有得到到位的轉換,那么宏觀調控總要應對這個局面。”盧中原總結:“五中全會進一步突出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抓住了改革的要害。” 對此學界已經形成共識。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首先旗幟鮮明地表示,在“十一五”規劃期間,中國改革整體推進策略要發生很大變化。以往是經濟體制改革為主干——政府改革帶動其他領域改革。而在“十一五”期間,在改革結構上,政府改革將成為其他改革的焦點。如企業,財稅,金融,教育,醫療改革等。如果政府改革不推進,其他改革是有限的。 遲福林持同樣的觀點:當前,改革發展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大都與政府改革不到位、政府改革滯后相關。“十一五”時期,無論是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還是建設和諧社會,都對政府轉型提出了相當迫切的要求。 “現在推進改革的瓶頸不在于經濟領域。”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張春霖博士更愿意用公共治理概念代替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現在被扭曲的改革基本上于公共治理方面存在缺陷。” 范恒山指出,“十一五”期間應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應首先啟動;撤銷那些直接從事和干預微觀經濟活動和社會事務的機構;撤并黨委和政府職責相同、相近的部門,規范各類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一般不設立實體辦事機構;調整一些領域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體制,賦予省以及省以下地方政府更多的權責;從我們國家的實際出發適當減少行政層級。 增加公共財政對社會發展的投入 將政府改革作為新一輪改革攻堅的“突破口”,已經成為必然的選擇,如何推進成為關鍵。 鑒于改革的歷史經驗,汪玉凱認為,“十一五”期間,推進政府改革,要把政治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即重構公共服務體系)、政府自身改革三個方面結合起來共同、協調推進。“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如執政方式的改變,沒有完善的司法和群眾監督,并和事業單位改革結合起來整體推進,政府改革仍然會重新陷入困境。”汪玉凱在形勢分析會上顯得很焦慮。 “由于政府改革聯結著諸多的改革領域,既有經濟體制改革,又有政治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還有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有著自身的特點和復雜性,需要以戰略的眼光、系統的設計才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上海大學教授陳憲如是考慮。 當前,公共需求快速增長和公共服務供給的嚴重不足,已經成為社會矛盾的突出表現。因此,與之相關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將會是未來一段時期內,作為政府改革配套進行的改革要求。 “‘十一五’規劃建議有關體制改革出現一個新亮點——提出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丁元竹對此表示關注,并認為還有很多相關的問題需要研究思考,如誰是進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主體——政府,所謂“第三部門”(民間組織),還是事業單位? 無論誰為主體,丁元竹認為,增加公共財政在社會發展領域的支出比例是首先肯定的前提。最近丁元竹去美國考察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結構變化發現:上世紀60年代初,美國聯邦政府用于社會領域如科教文衛、社會就業、保障方面的財政支出占公共財政的20%,到了2000年這個比例達到60%以上。“一個政府能否真正地轉向公共服務性政府,關鍵看財政結構的比例。”丁元竹總結說。 在公共財政加大對社會發展領域傾斜的基礎上,丁元竹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思路的建議是:以事業單位改革、社團改革、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為核心內容的整體推進。 丁元竹認為更為重要的是,政府部門之間的分管社會發展或者是管理社會發展的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我們現在部門之間,部門內部之間,有關聯,各個部門之間在公共財政上,在一些資源上,利益之間不協調。自己內部利益不協調,怎么為廣大人民群眾做好工作?”這個問題的解決,將關系到當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根本。 “具體來說,需要理順幾方面的關系,著力解決一些社會發展中的問題。”丁元竹指出。首先是如何建立和健全城鄉一體化,特別是社會管理體制和公共服務體制創新問題;其次是社會分配體制改革中的效率和協調問題;第三是混合所有制調控的問題;第四是社會事業、社會分配,社會保障領域的體制性障礙問題。 “就目前現實來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最該建立的機制是,如何使政府保持自己管理的社會資源的公共性,從而不致使其成為部門利益的來源。”丁元竹強調。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