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浙江省審計廳等四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加強對救災款物的監管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5日 17:23 審計署網站

  來源: 浙江省審計廳

  今年6至9月,浙江省遭受了6·18洪澇,5號海棠、9號麥莎、13號泰利和15號卡努4個強臺風的襲擊,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災情發生后,中央和省政府分批安排下撥了大量救災資金到受災嚴重的地區。與此同時,社會各界紛紛捐款捐物支援災區。為進一步加強對救災款物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日前,浙江省民政廳、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聯
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市、縣有關部門加強對救災款物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一、專款專用,重點使用

  。各地安排救災款物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統籌兼顧,合理使用救災資金和物資。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向無災地區撥款;不得平均分配;不得實行有償使用;不得提取周轉金;不得用于扶貧支出;不得用于和生活安排無關的其他任何項目;不得擅自擴大救災款物的使用范圍。救災款物重點發放和用于重災區和重點戶。

  二、建檔立冊,專帳管理。

  各地在接收救災款物時,要做到專人負責,專帳管理,手續完備,帳目清楚。在發放過程中,必須堅持民主評議,做到賬目公開、發放對象公開、分配方案公開、發放程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制度規范,檢查到位

  。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使用情況報告制度,對基層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解決基層救災資金到位慢、拖欠和擠占、截留與挪用等問題。

  四、加強

審計,強化監督

  。各地審計部門要及時對民政、財政、鄉鎮、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接收和撥付救災款物的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是審計救災款物收支帳目是否清楚,使用范圍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情況。對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決不手軟。問題嚴重的,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按規定移交當地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查處。要嚴肅救災資金的管理紀律,對挪用、貪污、私分等違反救災款物使用規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為了切實加強救災款物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浙江省民政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將適時對各地救災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