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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溫州10月24日電 記者陳東升 今天下午,浙江省溫州市委、市政府辦公室發出關于涉農負擔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因對農民亂收費案件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該市共有26名官員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取的500多萬元被勒令全部退還給農民。
今年3月,溫州市糾風辦、市農業局與市物價局聯合對該市涉農收費進行專項檢查,結果發現一些政府部門置有關禁令于不顧,利用自己手中的審批權,在農民建房審批等過程中借機搭車亂收費現象十分嚴重。在一些地方,搭車收費項目竟然多達14項,其金額超過了農民應繳規費的幾十倍甚至幾百倍,大大加重了農民負擔(7月7日本報一版頭條曾作報道)。
溫州涉農亂收費、加重農民負擔的有關消息經本報等披露后,引起了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作出批示,中紀委、監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派員專程赴浙江調查。本報報道也引起溫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該市多次專門召開會議,明確提出查處要求。
在溫州市紀委、監察局組織下,經過市縣兩級糾風、物價、減負等部門四個多月的調查取證,目前,該市已查清涉農負擔案件的所有違規事實。在此基礎上,該市紀檢、監察部門決定對涉農負擔案件中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26名政府官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撤職1人、記過處分5人、警告處分20人。受處分官員中,縣(處)級干部1人、科(局)級干部11人、基層站(所)長14人。該市還勒令有關部門將違規收取的582.28萬元全部退還給農民。無法清退的,由國庫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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