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跨國公司外匯管理實行九條新措施
本報上海10月22日電 記者孫小靜報道:上海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邁出了堅實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22日宣布跨國公司外匯資金管理方式在浦東先行先試的9項措施。這9項措施在外匯管理方式適應企業境內資金流動、跨境資金運作等方面作出了積極探索。
目前,浦東擁有跨國公司地區總部60家。由于受境內外匯流動限制,資金無法集中管理的問題令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十分困擾。同時,一批集聚浦東的中資跨國公司在“走出去”過程中,也提出了資金集中管理及外匯資金跨境運作的新需求。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外管局上海分局和浦東新區政府組成聯合調研組,經過近半年的努力,終于推出了“新九條”。
“新九條”具體內容包括: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可以在現行委托貸款的法律框架下,以外匯頭寸日內集中方式,對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匯進行集中管理;允許在浦東設立財務中心或者資金中心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在境內銀行開立離岸賬戶,用于集中管理境外成員公司的外匯資金和境內成員公司經外匯局批準用于境外放款的外匯資金等等。據分析,“新九條”對浦東而言,將促進在華設立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設立跨境運作的資金中心、財務中心,進一步發揮人流、物流、資金流、技術流、信息流等“五大流”的樞紐功能,也將進一步完善浦東商務環境,支持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取得先發效應和帶動效應。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介紹,這9項措施體現了在推進外匯管理改革上的創新性、漸進性和可控性的原則。目前,跨國公司在浦東設立的60家地區總部中有中國區總部6家,亞太區總部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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