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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委員會:物權法草案修改明確三項原則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3日 15:48 法制日報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今天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匯報物權法草案修改情況時提出,為了把物權法草案進一步修改好,應當始終堅持三項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物權法草案征求意見中,有的認為,草案應當突出社會主義公有財產的保護,不能強調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有的認為,物權法應以保

  護私有財產為主,按先個人、再集體、再國家來設計法律保護制度。法律委認為,對草案作修改,必須以憲法為依據,既要體現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又要體現對國家、集體和私有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尤其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借鑒國外物權制度中對我有益的規則,但不能照抄照搬。

  二是堅持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對草案作修改,要總結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經驗,著眼于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物權法律制度。要肯定我國改革的成果,同時要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留有空間。要充分考慮現實生活中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公平合理地加以規范,以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要區別不同情況,重在解決現實生活迫切需要規范的問題,不必求全。

  實踐經驗比較成熟的,可以規定得具體一些,增強可操作性;實踐經驗尚不成熟,現實生活又需要作規定的,可以規定得原則一些,在實踐中繼續探索、積累經驗;缺乏實踐經驗,分歧意見較大的,可以暫不規定,待條件成熟時再作補充修改。關于通俗化的問題,為了準確規定物權法律制度,需要使用民事法律通用的專門用語,但要盡可能規定得通俗易懂,并作一些必要的名詞解釋。

  三是處理好物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關系。在征求意見中,有的認為,物權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草案中有些規定屬于行政法、刑法調整的內容,可以刪去。法律委認為,對有些物權的保護和對有些物權必要的限制,應當依照有關行政法和刑法規定處理,物權法對其具體內容可以不作重復規定,但在有關條款中作出銜接性的規定是必要的。(記者 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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