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2日電 (記者 孟娜 倪四義)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交中國最高立法機關進行第二次審議。根據草案二審稿,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在充分吸收立法聽證會上公眾的意見后將提高到1600元。
今年8月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首次提交審議時,修正案草案第一條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中關于“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八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的規定,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1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光寶22日說,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推進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舉措和新的嘗試。9月27日舉行的個人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立法聽證會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公眾踴躍申請報名。最后按照“東、中、西部地區都有適當名額,工薪所得較高、較低的行業、職業都有適當名額,代表不同觀點的各方面豆油適當名額的原則,”從4982名申請人中遴選出20名公眾陳述人,加上草案的3個起草部門、全國總工會和上海、廣東、安徽、內蒙古4個省、區、市財稅部門的代表,共28名公眾陳述人作了陳述發言。20名公眾陳述人中,主張維持1500元的6人,主張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張低于1500元的2人。
胡光寶說,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方面對提高減除費用標準普遍表示滿意;同時,也有不少常委會委員和多數公眾陳述人認為,還應再提高一些。
人大法律委、財經委、法工委經綜合研究各方面意見,認為:草案規定的減除費用標準基本適當;如能再適當提高一些,可以更充分地解決好實際負擔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問題,更有利于與改革發展和物價變動引起的基本生活費用增長趨勢相適應,使法定標準更有適當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相對穩定。
胡光寶說,為了更好地體現民主、反映民意,并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人大法律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建議將減除費用標準調整為16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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