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團給海關員工發工資 每月多達5000元港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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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1日 06:55 新京報 | |||||||||
本報訊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為優先辦理審單業務以及確保在個別單證不全的情況下仍能順利通關,通關企業每月定期向個別海關工作人員發“工資”。按照通關環節的各個崗位及關員職位的低高(科員、組長、科長),每人每月從2000元港幣至5000元港幣不等。這就是去年案發的東莞海關駐鳳崗辦事處員工集體受賄案。據悉,目前該案已基本結案。 2003年11月,廣州黃埔海關緝私局偵查人員發現,以尹照華為首的家族走私團伙,以
據介紹,2002年5月,尹氏團伙成員尹錦滿,將3000元港幣紅包交給時任鳳崗辦事處查驗科查驗二組副組長的楊某,希望今后照華公司的貨物報關速度能更快點,在個別單證不全的情況下能網開一面。2003年2月,楊某被提拔為機檢科機檢組組長。照華公司內部就“紅包”的發放有條不成文的規定,按照通關環節的各個崗位及關員職位的低高(科員、組長、科長),每人每月從2000元港幣至5000元港幣不等。至案發前的2004年2月,楊某共收受了港幣56000元。除固定給海關關員發“工資”,照華公司還用多種手段拉攏關員。據照華公司出納兼會計尹志堆供述,該公司的支出有查車費、“接待費、應酬費”等。 2004年8月27日,因涉嫌犯受賄罪,楊某等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據海關內部人士透露,涉及照華公司受賄案的該辦事處有47名工作人員被清除出隊伍,該辦事處負責人也因為領導不力,被取消領導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