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啟動能源法起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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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1日 03:50 北京晨報 | |||||||||
四部門昨舉行能源立法第二次高層研討 晨報訊 (記者 李雋瓊) 身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產國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的中國,行將結束長期以來能源基本法缺失的狀態。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局長徐錠明昨天在出席“2005年中國能源投資論壇”時透露,我國已經啟動能源法起草工作。
徐錠明說,從今年3月開始,我國就啟動了這項工作,開始研究能源法的方向。就在昨天,一個“能源法起草工作座談會”在北京西苑賓館召開,包括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能源辦和國家發改委在內的四大機構的相關人員對能源法起草工作進行了全天研討。這已是今年以來關于能源立法的第二次高層研討。 能源基本法是能源法體系中的“龍頭”。盡管改革開放以來,《煤炭法》、《電力法》、《節約能源法》等法律以及一大批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相繼出臺,今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可再生能源法》,但能源基本法的制定卻明顯滯后。 這種滯后性在中國經濟車輪的快速運轉中被放大,也催促著我國加快能源立法步伐。“希望中國能源法盡快走上軌道。按常規,立法需要1至2年的時間,我們希望能源法的制定時間能縮短些。”徐錠明說。 徐錠明發言中的緊迫感來自目前能源問題對中國的深刻意義。從1993年開始,中國成為石油凈進口國,而未來中國能源缺口還在日益擴大。在剛剛面世的“十一五”規劃中,全文近20處提到“能源”,在“加強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建設”題目下的627個字中居然有長達223個字是對能源的描述,可見能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不過,徐錠明坦陳,這是一件相當復雜的事情。 目前,石油法、天然氣法和原子能法的法律地位和調整原則尚在進一步論證中。此外,現有的一些能源法律法規已經不適應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急需重新修訂。 而關乎國家安全的“能源安全”和“石油儲備”等活動中的諸多法律關系,至今還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因此,“能源安全”、“石油儲備”等也將成為我國此次能源法起草的重要研討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