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志:山西侯伍杰受賄落馬前世今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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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15:08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山西省政界第三號人物侯伍杰涉嫌受賄落馬并不在人們意料之外,他宦海生涯中“帶病升遷”的經歷亦可稱當今政治生態中的一個怪現狀 □本刊特約記者 羅冠中 王和巖/文 2005年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稱,“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
侯伍杰早在去年12月即被停職,于12月11日前后被中紀委專案組“雙規”。此后一直銷聲匿跡至今。 侯伍杰“出事”前任山西省委常務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是排在山西省委書記、省長之后的山西“第三把手”,也是目前該省因經濟問題被查的最高級別官員。 去年12月9日,原計劃由侯伍杰率團出境考察。但臨近登機時,海關工作人員以“護照有問題”為由,阻止侯伍杰出境。按省委領導當時的安排,侯伍杰直接回太原參加全省經濟工作會議;考察團延期,由省委另一位領導同志率領出境。 可是,從次日山西省經濟工作會議召開直到會議結束,省委常務副書記侯伍杰未出現在主席臺。12月11日,會議結束,“侯伍杰出事了”的消息,迅速傳向山西各級政界和商界。 “三晉涉黑第一案”的案中案 其實,早在一年多前的2003年12月,當被稱為“三晉涉黑第一案”的李滿林案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時,有關侯伍杰因涉案“出事”的消息即已鬧得滿城風雨。 2003年12月15日,被捕兩年后的李滿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審判庭上。李滿林綽名“三馬虎”,1968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法院經審理認定,刑滿釋放后的李滿林,糾集一些解教人員進行大量違法犯罪活動。 另經查實,李滿林集團所實施的犯罪,在個案中有明確的組織領導和分工,反映了顯著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組織性特征。自1991年以來,該組織先后取得并非法持有槍支20余支,持槍作案15起,致一人死亡多人傷殘。 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隨后,其黨羽陸續被緝拿歸案。 此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滿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800萬元。長達172頁、近10萬字的《判決書》還認定:李滿林等32名被告人共涉犯罪事實45起,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販賣毒品罪等11項。 由山西省公安廳制作的《山西黑社會性質團伙第一案》宣傳片中,其解說詞如此評價此案:“一個市井無賴組建起龐大的黑惡勢力,幾名政府官員撐起保護傘,是山西省自解放以來,涉案人員最多的黑社會性質團伙大案。” 有證據顯示,李滿林之所以能在10余年時間里盤踞太原黑道,實則源于警方的庇護。 據檢方公訴人介紹,在李滿林集團的拉攏、腐蝕下,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淪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致使該集團有恃無恐,長期在太原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原太原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范棟升,成為第一個被查處的警官。 范在一次嚴打行動中曾當場抓獲李滿林犯罪證據,但在收取6萬元現金后,便將李滿林等人釋放。 此案另一名被查處的警官,是時任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的牛藩。上述兩名警官均不同程度被量刑,目前已刑滿釋放。 但時至今日,山西省政法系統一些官員仍為這兩人鳴不平,認為牛藩等只是“小魚”,李滿林集團背后還有更大的“保護傘”。 “李滿林沒想到自己會被處以極刑。”去年12月28日,曾為李滿林集團辯護的一位律師告訴記者。據這位辯護律師介紹,一審被判死刑后,李滿林的情緒相當糟糕,隨即供出為自己多年來提供保護的警界人士邵建偉。 現年48歲的邵建偉,從杏花嶺區公安機關發跡。他最早是杏花嶺派出所的一名戶籍警,后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長、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太原公安局外事處處長、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原北城公安分局)。出事前,邵建偉任臨汾市公安局局長。 知情者介紹,邵建偉罪名包括:涉嫌買官賣官,收取黑社會性質組織好處并提供保護,涉嫌玩忽職守。 有關邵建偉被捕的消息,最早始于2004年4月。同年6月,有消息稱邵建偉“畏罪自殺”,但這一消息隨即被證偽。但9月初,山西省紀委在簡要通報中稱,當時正在查處的典型案件,包括邵建偉受賄。 正是邵建偉涉案,才牽出他的兩位老上司,其中之一是太原市委秘書長王國武。就在山西省紀委2004年9月通報邵建偉案不久,他即消失于公眾視線。來自省高檢的消息稱,他們在去年10月即對王國武立案調查。 現年50多歲的王國武,曾任太原市交通局長,后擔任杏花嶺區委書記多年,2002年度還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優秀領導干部”。次年年初,王調任升為太原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山西省高檢反貪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王國武案是省高檢反貪局直接查辦。其線索主要來自于李滿林案和邵建偉案;另外,省紀委和省高檢還收到大量關于王國武收受賄賂的舉報信。 據一位知情者介紹,王國武涉案原因之一,就是其在擔任杏花嶺區委書記時,與邵建偉存在非正常經濟往來。 按這位知情者的說法,王國武涉嫌收受賄賂,通過干預政法系統工作,間接淪為李滿林集團的“保護傘”。 記者獲悉,目前檢方已正式批捕王國武。 緊隨王國武之后的,便是曾任太原市委書記的侯伍杰。 侯伍杰與邵建偉的交易 接近中紀委辦案組的人士稱,被“雙規”后第四天,侯伍杰即承認自己在擔任太原市委書記時,曾收受邵建偉10萬美元。作為回報,侯曾許諾為邵建偉謀得太原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此消息尚未獲得中紀委辦案組證實,但山西省政法系統多名人士向記者回憶當時的細節。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長一職面臨調整。時任杏花嶺區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建偉,曾動用500萬元巨資競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位。為確保萬無一失,邵建偉通過兩大渠道實施賄賂:一是向業務指導的政法系統領導;二是持人事權的太原市委領導。 但邵建偉的美夢未能如愿。2001年4月,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場“嚴打”整治斗爭。6月,在省委省政府高層的干預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長的李連琪,被調到太原,任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幾乎與此同時,邵建偉被調往臨汾。 據當地媒體報道,剛剛上任的李連琪接到一系列群眾舉報,這些民怨和民憤都沖著李滿林集團,以及其“保護傘”。山西某官方媒體一負責人也證實,2001年五六月間,她在《山西工人報》工作時,陸續接到舉報信,稱邵建偉花數百萬元賄賂高官,謀取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2001年9月,侯伍杰卸任太原市委書記一職。自此,李滿林集團案勢如破竹。 需要提及的細節是,侯伍杰與公安系統保持良好的關系,其大兒子侯峻就供職于公安系統,但此人游手好閑,口碑相當差。知情者反映,他經常駕車橫行市井,也出沒賭場等場合,“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 曾經“帶病升遷” 侯伍杰1945年9月生,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個人履歷顯示,侯伍杰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7月參加工作。除一度在天津掛職鍛煉,侯的政治生涯均在家鄉山西度過。 上個世紀70年代,侯伍杰曾擔任嵐縣革委會組織干事,后歷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長,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83年入中央黨校學習,畢業后被借調至山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這被視為侯伍杰政治生涯的第一個轉折點。山西省委黨校一位人士評價,在組織部門10多年的工作經歷,為侯伍杰贏得了不少政治資源。自此,侯平步青云,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1990年回老家陽泉任市委書記,并任省委委員。 1995年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成為侯伍杰的另一個轉折。但恰恰在此時,針對侯伍杰不利的傳聞開始盛傳。 據山西省高檢一位官員介紹,侯伍杰在北京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嫖娼),被北京警方抓住把柄。 自此,針對其個人的舉報再未中斷。這位官員列舉的另一加以佐證的事實是,由于當時的舉報,侯伍杰在擔任省委宣傳部長兩年后的1997年,才被選為山西省委常委。 2000年1月,侯伍杰兼任太原市委書記,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傳部部長。在其擔任太原市委書記的時候,關于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也紛至沓來。但位居副省級的侯伍杰巋然不動。 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不久擔任省委副書記,其工作側重于意識形態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侯是從基層一步步走過來的,不少人認為他還有升遷的空間。”山西省委黨校那位人士說。甚至在去年12月被“雙規”后,還不斷有“有人在保侯伍杰,只會給予‘雙開’”的小道消息在山西坊間廣泛流傳。山西省政法系統多名人士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傳聞的存在。 “侯伍杰出事并不奇怪,但他能夠‘帶病升遷’,也是當今政治生態的一個怪現狀。”一位知情者對記者感嘆。 記者獲知,侯伍杰已于7月30日被批捕。但此消息尚未得到檢方確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