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報告稱中國審計準則明年底將與國際趨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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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07:19 新京報 | |||||||||
中注協表示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局限性日漸明顯,注冊會計師不能有效地識別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 本報訊 (記者 陳光)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昨日發布了《獨立審計準則建設情況專題報告》,報告稱,到2006年底,中國將形成與國際審計準則趨同的中國審計準則體系。
中注協自1994年5月開始起草獨立審計準則。到2003年年中,中注協先后制定了6批獨立審計準則,包括1個準則序言、1個獨立審計基本準則、28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和10個獨立審計實務公告、5個執業規范指南,此外,還包括3個相關基本準則,共計48個項目,基本建立起我國獨立審計準則體系。 報告稱,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制定工作起步較晚,有些項目尚未來得及制定,對準則的修訂也滯后于國際審計準則,此外,在制定時,有些項目借鑒美國等國家的審計準則,導致與國際準則體系不匹配。 截至2004年底,國際審計準則已經生效的項目為46個。與其相比較,我國有24個項目不存在重大差異,比例為52.1%;有9個項目存在重大差異,比例為19.6%;有13個項目尚未來得及制定,比例為28.3%.此外,我國還有3個項目曾與國際審計準則相對應,不存在重大差異,但國際審計準則相關項目已被廢止,我國仍然保留;有4個項目是我國特有的,不存在對應的國際審計準則。 此外,中注協表示,隨著審計環境的變化,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局限性日漸明顯,注冊會計師不能有效地識別、評估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因此在修訂準則時應加以改進。 中注協表示,未來2年內,將在借鑒國際審計準則基礎上全面修訂和起草審計準則,加快審計準則制定步伐,到2006年底,使與國際審計準則相對應的項目達到46個,形成與國際審計準則趨同的中國審計準則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