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關于制定國家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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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8日 20:24 新華網 | |||||||||
新華社受權播發《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新華網北京10月18日電 新華社18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建議》于2005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建議》共分十個部分,分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深化體制改革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起來為實現“十一五”規劃而奮斗。 《建議》指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二OO六至二O一O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重要規劃,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提出符合我國國情、順應時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發展目標、指導方針和總體部署。 《建議》提出,制定“十一五”規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堅持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要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落實“五個統籌”,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建議》提出,制定“十一五”規劃,要堅持以下原則:必須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必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必須加強和諧社會建設,必須不斷深化改革開放。 《建議》提出,綜合考慮未來五年我國發展的趨勢和條件,“十一五”時期要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取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階段性進展。主要目標是: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礎上,實現二O一O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二OOO年翻一番;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耕地減少過多狀況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開放型經濟達到新水平,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加,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貧困人口繼續減少;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普遍提高,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衛生和環境等方面的條件有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