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審計報
今年以來,深圳市許多被審計單位積極配合審計工作,主動落實審計決定,出現了“邊審計邊整改”的良好局面。
今年3至6月份,該市審計局在對市民政局2004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調查中,發現該局
由于下屬單位多、資金量大等原因,導致了一些財務管理上的問題,該局領導聽說后,要求財務人員積極配合審計,“審計到哪里,就整改到哪里”。實施審計結束后,該局立即召開有關部門、各直屬單位“一把手”和財務人員參加的會議,要求各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剖析、逐一研究措施、逐一進行整改,做到“有問題必整改、整改必徹底”。
7月份,市審計局在對市公安局1998年至2004年基建資金財務收支審計中,揭示了該局在基建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對其內控制度存在的漏洞提出了審計建議,審計決定下達前,該局就根據審計建議著手對部分問題進行整改;審計結束后,又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出《裝備財務處基建財務管理細則》、《深圳市公安局基建檔案管理工作細則》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
8月份,市審計局在對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經濟責任延伸審計中,發現其下屬某事業單位存在未經審批、擴大審批權限等問題。該單位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在審計組征求意見的當天下午就召開辦公會,對本單位內控制度與上級主管部門《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一致的地方進行了討論修改,并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史懷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