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梁國棟
在吉林省白山市工商局注冊分局的窗口,公示單上赫然標明:個體工商戶登記收取手續費23元,而實際卻收取43元。窗口內工作人員稱,另加20元是“過塑費”,即給工商執照塑封,以防止偽造;在該市工商局八道江區分局情況還不同,企業注冊需交費用63元,原來這里除了給工商執照塑封外,又多了個塑料鏡框,所以又多收20元。
據白山市工商局有關工作人員透露,上述兩個分局早在2002年9月,就開始向企業注冊單位和業戶收取“過塑費”。他們與當地一家商務中心合作,強制給所頒發的工商執照塑封,對新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業戶,每戶收取“過塑費”40元;對變更工商執照的業戶,每戶收取20元。所收取的錢款由工商局與商務中心按六四的比例分成。
據了解,白山市工商局八道江區分局自2002年9月至2004年底,共從“過塑費”上提成24140元;2005年前三季度提成則近1萬元。三年來總計提成3.4萬元左右,而這些錢竟然一直未入單位財務賬。白山市工商局注冊分局在2003年從所收取的“過塑費”上提成5064元;2004年提成2280元;2005年前三個季度提成3276元。共計10620元,所得錢款也同樣未入單位財務賬。上述兩個工商分局的有關負責人在談到“過塑費”違規收入的去向時,各自稱,“這些錢主要都用在吃喝招待的費用上了”。
吉林省有關部門稱,這是一起典型的亂收費行為,直接違反了該省“十不準”規定。據悉,白山市紀委已于日前決定立案調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本報長春10月1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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