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聯社變為省級農村合作銀行,這在全國,還是頭一遭。由于浙江省內沒有農商行,全省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在性質上都未脫離合作制,因此,浙江省聯社變身農村合作銀行沒有體制障礙
□見習記者 賀江兵
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聯社)理事長和省政府辦主任、金融辦主任、銀監局副局長等一行,不久前剛結束對京、津、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管理體制的考察。
《財經時報》從多條渠道獲悉,這次旅行將是浙江省聯社變身浙江省農村合作銀行的“管理體制比較、考察之旅”。
浙江81家縣(市、區)農信社中,已有26家選擇成立農村合作銀行,但浙江省農信社在之前的改革中,選擇的并非是直接成立農村合作銀行,而是先成立省級聯社。此次浙江若在省聯社基礎上,變身為省級農村合作銀行,這在全國,還是頭一遭。
棄農商行之路
浙江是全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第一批8個試點地區之一。目前,中國的農信社改革,大致是按各地特點,分別在原農信社基礎上,改組成立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或農村合作銀行。其中,上海、北京已選擇成立農商行,天津選擇的是農村合作銀行,重慶則是成立農村信用聯社。
此前,浙江省81家縣(市、區)農村信用社有26家選擇了農村合作銀行。在81個縣(市、區)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和農村信用聯社入股的基礎上,浙江組建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省聯社,這是浙江省政府授權管理農村信用社的一個省級管理機構。
當地政府在選擇省聯社理事長時,并未像其他省市那樣,派省政府副秘書長或其他官員進駐,而是將重擔交給了在建行系統干了近30年、時任建行浙江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的朱范予。
用金融家管理金融是浙江的一貫手法。
熟悉朱范予的人多認為,朱能頂住壓力,找到一條既符合國情、省情,又有利于農村經濟、信用社發展的改革之路。
與其他地域不同,浙江經濟發達,農信社規模大、資產質量較好,寧波等多個縣市均能達到組建農商行的標準。但朱范予堅持浙江轄內不設農商行的思路。
在朱范予看來,農商行性質上屬于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與支農服務以及合作制形式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沖突。
而股份合作制的農村合作銀行能將上述二者兼顧,既能滿足支農訴求,又可滿足自身對利潤的追求。
鐘情荷蘭模式
在兩年多的深化農信社改革中,2003年4月8日,寧波的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在激烈的爭論和置疑聲中成立,這是中國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同年8月,這種模式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農信社系統改革試點的推薦模式。目前全國已有30多家農村合作銀行經批準陸續成立。
去年,海外一些銀行開始與浙江省聯社接觸,希望介入浙江農信社改革,但朱范予不主張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就由外資介入。在他看來,改革還沒有到位,產權也不明晰。這種情況下,盲目引入外資,未必是件好事。
情況在今年開始發生變化。
今年夏天,荷蘭合作銀行、世界銀行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IFC)和杭州聯合銀行三者間簽訂了初步協議,荷蘭合作銀行將聯合IFC總共入股24.9%股份進入杭州聯合銀行,并為該行提供相應的技術援助。
此次引入外資,朱范予態度積極。外界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浙江農信社改革已有實質性進展,在綜合調查后,朱認為荷蘭合作銀行模式適合中國國情。
在長期研究農信社改革與發展的對外經貿大學副教授衛新江看來,由于浙江省內沒有農商行,全省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在性質上都未脫離合作制,因此,浙江省聯社變身農村合作銀行沒有體制障礙。
有關專家指出,省聯社轉變成合作銀行是深化農信社改革的必然結果,也是必然趨勢。在他們看來,農村經濟發展和農信社需要更高級的聯合,將來有可能出現浙江省、縣市兩級法人合作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