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聘新管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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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3日 13:35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臨淄區建立農村財務現代化管理新模式 陳琪 陳玲 從2004年開始,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建立起以鄉鎮(街道)為管理中心的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新機制。2005年6月,全區農村財務監控中心投入運行,實現了對農村財務的網絡化實
前些年,臨淄區的村(居)財務和資產管理混亂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為什么出現這種反常現象?他們找到了問題的癥結:農村原來的財務管理模式已遠遠落后,急需改革更新。 觀念決定思路。臨淄區制定了相關政策,在扎實做好農村財務清理及業務移交工作的基礎上,各鄉鎮、街道建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對所轄村(居)的集體財務進行統一代管。即在堅持村(居)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監督管理權、核算收入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會計期限、統一票據管理、統一檔案管理、統一審核監督、統一財務公開為主的財務代理模式。各村(居)的貨幣資金及會計賬薄、憑證、報表、合同等移交財務代理中心代管。各鄉鎮、街道嚴格按標準建設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確保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經費并納入財政預算。 各鄉鎮、街道還與村(居)依法簽訂《農村財務代理委托協議書》,明確代理中心的工作職責,并規定代理中心的全部經費由鄉鎮、街道財政負責,不增加村級負擔。 該區農村財務管理實現了規范化、制度化、現代化,即規范代理,實行管理人員職業化管理和農村財務網絡化、信息化管理。 臨淄區還創新農村財務管理“五制度”。在財務收支審理制度上,確定每月25日至月底為統一審理日期,由鄉鎮、街道片總支書記、片長、包村干部、農村財務代理中心業務人員、村(居)財務負責人、管理員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財經事項進行審理,從根本上確保了農村財務收支的透明度,防止了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同時,實行農村集體資金“雙印鑒”管理制度、收入檔案和未結算事項報告制度,并實行農村財務公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