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0月10日電 湖北省最近頒布《湖北省行政機關歸集和披露企業信用信息試行辦法》。《辦法》規定,從明年4月1日起,在湖北省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哪家企業曾惡意欠款不還錢,哪家企業老總曾因經營不善導致企業破產,投資者上網一查便知。
據《楚天金報》報道,為規避“投資陷阱”,打造“誠信湖北”,湖北省自2002年起就開始醞釀制定這一辦法。
湖北企業信用數據庫所披露的信息分A、B、C三類。A類包括企業應具備的相關資質信息;B類包括企業及其法人獲得的信用、品質、環保等榮譽的良好信用信息。C類則為“不良記錄”,包括大數額的沒收、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被降低資質等級;惡意不執行行政、民事判決或裁定等。同時,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的不良記錄也將進入“黑名單”,如正在被執行刑罰的;因犯貪污賄賂、侵犯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企業因經營不善被依法破產清算未逾3年的;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等。
這一辦法所向社會公布的企業信用信息,只限于國家機關行政過程中產生的涉及企業的基本狀況、經營活動誠信狀況的記錄,不包括企業的“商業機密”。作為動態記錄,“好成績”“黑名單”的記錄期限均為3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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