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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的規則加劇貧富分化 貧困問題觸目驚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1日 09:09 21世紀經濟報道

  Thomas Pogge

  世界銀行的報告指出,大約有11億人生活在貧困中,而且他們的生活水平比平均貧困線低28%。這些人構成了世界人口的17%。他們加在一起占有著不到0.3%的全球產品。

  考慮匯價等因素,一個富裕國家的普通公民的收入和消費支出是一個貧困國家公民的
收入和消費支出的300倍。任何一個富裕國家的公民如果讓出其收入的一半,那么他可以使貧困國家中150個公民的工資增加一倍。

  這種巨大的不平等令人不安。聯合國發展項目組織估計,大約有8.31億人長期營養不良;11.97億人沒有可保障的水資源;27.47億人缺乏基本的衛生設施;10億人為遮風避雨之所而奔忙;20億人不能充分享有電力帶來的光明。大約8.76億的成人是文盲,2.5億5到14歲之間的兒童在家庭之外從事有償工作——他們的工作條件往往十分惡劣:比如從軍、淪為妓女或家奴,從事農業,建筑業和地毯紡織業。

  由于貧困,他們經常遭受社會排擠,他們無法有力地堅守自己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他們的權利也就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最貧困的人總是缺乏有力的工具來反抗或者犒賞政府官員,因而后者就有可能粗暴地統治他們,而更多地考慮其他人的利益,比如說那些可以與官員進行互惠的國內買辦或國外的商賈。無論窮人們生活在哪里,他們所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幾乎總是得不到保證。

  全球規則該為不平等負責

  我們如何解釋為什么盡管全球平均收入處于良好的增長態勢,極端貧困依然如此大范圍地存在?專家們提供的解釋傾向于把重點放在國家和地方因素上,比如天氣,地理,文化,宗教,國家的制度性秩序和政府政策等方面。

  的確,這些因素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們通過比較不同國家的發展軌跡就可以看到這一點——比如韓國與尼日利亞。而且我們可以通過比較同一國家不同時期的具體國家的制度性秩序和政府政策看到它們的重要性——比如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和之后的變化。

  但是這些例子并不能掩飾國際因素與極端貧困的大量存在之間的關系。經濟建設和根除貧困的成敗取決于地方和全球兩方面的因素。其中構建世界經濟的規則尤為重要;這些全球的制度性秩序直接影響著發展中國家和它們的公民和企業所獲取的機會。而且這些全球的制度性秩序對于重要的國內因素也有間接的影響,會對國家的制度性秩序和政府政策等方面產生影響。

  比如,從世界貿易組織的國際貿易規則中就可以看出它們的直接影響。盡管總是宣揚自由市場,這些規則卻允許富裕的國家通過關稅,配額,

反傾銷,出口信貸以及對國內產品的補貼來保護它們的市場。這些保護性的障礙極大地限制了許多貧困國家的出口機會,尤其是
紡織品
和農業品。

  全球的制度性秩序對于世界貧困演變的間接影響可以通過國際資源和尋租特權等表現出來。在現存的全球規則下,一個國家中任何占有有效權力的個人或團體,在國際上被視為有權以該國人民的名義出售國家的資源并進行海外尋租。因為有特權以國家的名義出售或租借國家的自然資源,這些統治者就能獲得財力支付武器和軍餉,從而幫助自己保有權力。人民受到的傷害是三重的:他們國家的自然資源失去了,國家債務增加了,暴力統治的力量加大了。

  現存的全球規則還助長了腐敗。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官員經常性地接受外國政府的賄賂,協同傷害本國人民的利益:縮減員工權利,忽視危險的污染,以公共開銷的名義購買不必要的物品等等。

  全球制度性秩序的設計對于全球貧困問題的發展有實質的影響。那么為什么這些規則的改革不是有助于而是有礙于根除貧苦呢?

  答案是:對世界上的貧困人口有害的全球規則常常對于富裕國家以及富裕國家的公民相當有利。富裕國家的強大公司從保護性壁壘中獲益,并給政治家施壓要求保留這些壁壘。所有富裕國家的人都從資源特權中受益,因為他們通過那些在發展中國家擁有有效權力的人合法地占用了發展中國家的自然資源。

  全球的制度性秩序服務于富裕國家中的富有的公司和個人的利益,也服務于發展中國家里統治精英的利益,這個事實并不值得驚訝。富裕的國家和他們的公司對于世界規則制定的影響力要大大超過世界貧困人口所具有的影響力,這些政府擁有更多的專家,這使得他們可以預見到另一種規則制定的影響力。就像《經濟學家》雜志寫道:

  “貧困國家因為不知如何去做而步履蹣跚。其中許多國家都不知道它們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到底簽訂了什么。這種無知讓他們付出了昂貴的代價。世界銀行的Michael Finger和馬里蘭大學的Philip Schuler或許愿意實現承諾,以推進貿易程序并建立技術和

知識產權標準,而這可能要花費掉最貧困國家一年的發展預算。而且,在貧困國家可以從世界貿易規則中受益的年頭里,它們可能還沒有學會怎樣去受益……在WTO的134個成員國里,29個甚至沒有在日內瓦總部設立代表團。更多的都無力向WTO提交個案申請。”

  世界上的貧困人口缺乏號召力和影響力,而有影響力的人更無意認真考慮貧困人口的需求。無論全球規則隨著時間如何被重塑和修改,那些基本的要求依然無法得到滿足。

  中國在反貧困上的成績與隱憂

  現在人們常說對不平等的關注已經過時了,真正重要的是貧困問題和通過快速的經濟增長來根除貧困。我不敢茍同,因為在我看來這自相矛盾。如果貧困和迅速根除貧困是重要的,那么不平等問題也同樣重要。因為不平等越嚴重,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富人可以通過他們優越的談判力和技術,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制定全球規則。如果完全不注意不平等,我們將陷入惡性循環:不平等讓富人們更有能力按自己的喜好塑造全球規則。接下來,這會使他們對全球規則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從而使這些規則更加傾向于對富人有利的方向。富人越來越能成功地塑造全球規則從而獲取全球經濟發展中的優厚份額,經濟增長中留下來用于削減貧困的份額就越來越少。極端貧困的消除在不平等程度較低的世界里更容易完成,而如果不平等程度很高,那么消除極端貧困從政治上而言就是不可能的了。

  這張圖表顯示了最近的經濟增長在人類人口的不同收入群體之間的分配情況。一個群體開始時的相對起點和它在11年間真正的獲益(通貨膨脹因素考慮在內)之間有幾近完美的聯系。在繁榮的1990年代,世界收入在第二百分比等級的人口毫無收益。而收入為中間等級的人口收益純增加了20個百分點。而富裕國家的人口獲得了最可觀的份額:42%。

  當然,從人均收入增長中看出中國在最近的全球化里取得了極大的經濟成功。但是在對于中國飛速經濟發展的喜悅中摻雜了兩個考量因素。第一,大多數增長是由出口驅使的。由于富裕國家的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關稅,配額,反傾銷,出口信貸和國內產品補貼的保護,是否長期可持續值得擔憂。

  其次,在中國內部,如同在世界范圍中一般,收益由高收入百分比的人進行不平等的分配,這些人實質上比低收入百分比的人群收益更多。經濟不平等在中國飛速增長,要比其他國家速度更快(不論窮國富國,國內不平等都在持續增長)。

  盡管國內經濟不平等快速增長,中國在消除極端貧困的方面卓有成效,這是史無前例的。1987年到2001年間,中國低于世界銀行貧困線的生存人口已經減少了31%,也就是9700萬人。而兩倍低于貧困線的中國生存人口減少了19%,也就是1.37億人。

  既然中國有著巨大的經濟發展和實質的貧困削減,我們似乎可以說中國的不平等無關緊要:讓我們來關心國民收入總值而不必關心持續增長的不平等。如果我們在將來發現不平等的差距非常巨大,我們總是可以通過結構性改革來削減它——也許通過累進稅制或者擴大公共服務范圍或其他的什么。

  我對于這種漠然態度的關注和上述的我對世界范圍內不平等問題的關注類似。那些比其他人富有的人更加清楚他們未來的富裕是受社會規則影響的。因此他們會使用影響力來把社會規則設計得更加有利于保護和擴大他們的優勢地位。最富有的百分之十的富人與其他人的貧富差距日趨加大,他們的利益也就和其他人的利益日趨分化,而他們對于社會規則設計的影響力也日趨比社會大多數人的要大。出于這個原因,巨大的經濟不平等在正常的政治過程中總是更容易出現而不容易消除。

  過度貧富分化是動亂的根源

  有人也許持反對意見,說富人不會因為太希望看到國家不再遭受貧困而去支持未來的改革向著消除貧困的方向發展,尤其是這些改革會削減他們的好處。然而少數幾個明智的和愛國的富人也許會這么做,但是這種感情不大可能在他們中間散布開來。財富會影響一個人的認識和情感,讓他們對貧困更加輕蔑和麻木,讓他們誤以為自己的財產就等于國家利益。

  也許還有人會持反對意見,說政客們會秉持忠誠去追求國家利益,而且會受經濟力量的左右。同樣的,總還是有一些明智的和愛國的官員。但是財富和隨之而來的聲望對于許多其他官員有影響力,因此官員們負責的對象也就從一般人的利益轉變成富人的利益(也許后者被定位為國家的利益)。

  歷史的經驗證明這種擔憂不無道理。高度不平等的國家,比如那些拉丁美洲國家,已經十分抵觸那些可能降低不平等程度的結構性改革。就像巴西現在的例子一樣,即便是一個工人政黨執政的社會也必須配合經濟精英,后者可以使用他們的經濟力量來摧毀國民經濟和政府。

  相對比之下,我們發現在不平等程度低的國家,比如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更易于將不平等保持在較低的水平。在那里一些公民比其他公民富裕,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勢力和動機來控制政府以擴大自己的好處。未來中國或許能夠停止經濟不平等的增長,但是不能在實質上削減經濟不平等。任何經濟不平等的增長——過去的20年間和未來幾年中——似乎在政治上是不可逆轉的。

  不平等無論在國內還是國際事務中都事關重大。經濟和技術的發展是值得稱道的,但是我們更應該仔細地想想,如何在保持這種發展的同時使得不平等的增長保持在最小化的狀態。如果因為這種增長速度而造成不可逆轉的經濟不平等,我們就要準備為此作出犧牲。從道德觀點看,全球和國家的制度性秩序的成功與否不是靠少數人享有的奢侈來衡量的,而是要看所有人類在這種制度性秩序下是否可以滿足基本需求,獲得有尊嚴的生活。

  (作者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師從約翰·羅爾斯。原文為英文,特供本報發表。由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研究生田潔翻譯。本報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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