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藥集團老總涉賄受審 當庭承認受賄近30萬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10:54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李靜睿 通訊員 穗法宣) 昨日上午,原廣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蔡志祥在廣州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廣州市檢察院指控其5年內收受4人共計9萬元人民幣、91000元港幣、11000元美金的賄款。蔡志祥當庭承認了所有指控。 今年51歲的蔡志祥于1981年加入廣藥集團,1991年在廣州市行政學院畢業,于2000年獲美國管理技術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從1996年開始,蔡志祥擔任廣藥集團黨委書記及董
起訴書顯示,1999年至2004年初,蔡志祥在擔任廣藥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主管廣藥集團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先后多次收受廣州市某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鄧某、揭陽某藥品公司經理劉某、陽春某印刷公司及某制藥公司董事長陸某、“白云山”某下屬子公司董事長吳某等人賄送的錢款共計9萬元人民幣、91000元港幣、11000元美金。從該份賄賂名單看,此案與李益民案多有重疊。 蔡志祥對所指控的事實均無異議,但因為上述4人的送款時間均在中秋、新年、春節前后,每次的金額都在5000元至10000元左右,蔡志祥由此否認這些款項是純粹的權錢交易,而將其定性為“節日禮金”。公訴方則認為,蔡志祥利用自己在集團的影響力和職務便利,在為鄧某承包廣藥集團辦公樓裝修工程、陸某某收購陽春白云山制藥有限公司、劉某與廣州星群股份有限公司(廣藥集團下屬公司)簽署原材料購銷合同、吳某參加董事會換屆選舉等事項中,為上述4人謀取了利益。 蔡志祥所收受的賄款折合人民幣近30萬元,除少部分上繳給廣藥集團紀委和退回送款人外,蔡志祥均放在家中未使用。除蔡志祥外,廣藥集團的其他涉案原高層目前均已被一審宣判,其中李益民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