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整聽證聚焦三大熱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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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8日 11:06 解放日報 | |||||||||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議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500元是否合理,直接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 出席昨天會議的除13位聽證人以外,有聽證陳述人28人,其中20名公眾聽證陳述人是從全國各地近5000名報名者中選出的。
昨天的聽證會上,三大熱點成為關注。 1500元為基礎,低不低?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在陳述中說明: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在深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將工薪所得扣除標準由800元/月調整至1500元/月的方案建議。史耀斌表示,這一標準是考慮我們城鎮居民總體生活水平并兼顧東西部地區情況而做出的均衡選擇。按照現行的每月800元的扣除標準,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約為60%;若調整至每月1500元,納稅比例將降至30%左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的觀點則是:將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1600元。要考慮到,上海、北京、廣東等經濟發達地區,居民生活費用標準遠高于全國人均水平。如果完全按照全國人均水平確定費用扣除標準,那么這些經濟發達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就會因此而加重。為保證全國范圍稅收負擔水平的大體均衡,應適度調高。 重慶力華有限責任公司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吳志才建議,將扣除標準調到2000元。吳志才以個人經歷算賬:收入每月約1500元,其中房租150元、伙食費360元、通信費70元、交通費35元、衣物85元、交際費200元、其它支出100元,共計1000元左右。僅余的500元里面還有醫療、住房、子女上學,父母和自己的養老等將來必備的開支。希望本著為弱勢群體著想的原則,將個人所得稅扣除額提高到2000元。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聲雯在陳述中認為,本次個人所得稅修正案將個稅免征額調整到1500元仍然偏低。她表示,個稅免征額應全國統一調整到2500元,并且根據納稅人所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征收個人所得稅;此外,個稅免征額根據通貨膨脹率進行相應調整。 福建省閩江學院院長楊斌則在發言中坦承了他的意見:維持現有標準800元。楊斌認為,這意味著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范圍包括城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排除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以下家庭和一般農戶,廣大納稅人均有納稅能力,符合公平原則;便于稅制的進一步改革,同時有利于增加財政透明度。他還建議,擴大5%這一檔稅率的適用范圍,將5%的稅率適用的應納稅所得額從0至500元轉變為0至4000元。 扣除標準是否須全國統一? 史耀斌表示,全國統一扣除標準有利于稅收公平。確定1500元扣除標準時已適當兼顧了東部地區生活費用支出較高的現實情況。如果實行地區稅收差別待遇,富裕地區扣除標準定得高,貧困地區定得低,不但起不到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還會加大不同地區收入差距,形成稅收逆向調節。全國統一扣除標準,有利于人才在全國的自由流動,為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 劉劍文教授指出,在我國現行的稅收立法體制下,稅收立法權集中在中央。而費用扣除標準的確定在本質上是屬于立法權的范疇,故其權限只能屬于中央,地方無權確定。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陳棟的觀點是:全國應統一減除費用標準。如果全國各地執行不同的減除標準,欠發達地區的居民比發達地區同等收入者繳納較多的稅,合理嗎?他認為,實行全國統一減除額,才能使中央財政有更大力量支持中西部發展,縮小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貧富差距。 上海市財政局副局長袁白薇則建議,由地方在規定的幅度內適當浮動。因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以上海為例,2004年上海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為12631元,按人均負擔率1.99計算,城鎮職工的月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為2095元。如將減除費用標準定為1500元,則部分地區城鎮居民將為基本消費支出納稅,這不合理。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魯蘭桂的意見則是:把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扣除標準從每月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并授權省一級人民政府根據地區經濟發展差異,在150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20%的扣除費用標準。 稅收會不會減收200億元? 有人計算,從原先800元的起征點到議案中提議的起征點1500元,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收入會減少200億元左右,對此,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稅務部職員江泓認為,200億對總盤子超過1700億的個人所得稅來看影響不大。從公開的統計數據來看,6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來自廣州、深圳、北京等經濟發達地區,而這些地區實際上早就將個人所得稅的扣減額提高到了1200、1500甚至更高。如果最終方案定在1500元,實際上對于目前個人所得稅稅收收入最高的廣東省而言,不是減稅而可能是增稅。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解釋道,個人所得稅持續快速增長的原因:一是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較快;二是1999年國家對儲蓄存款利息恢復了征稅;三是稅務機關不斷改進和加強了征管;四是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使收入呈跳躍式增長。劉麗堅強調,不應將個人所得稅課稅對象只定位為少數高收入者。工薪所得項目稅款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占較大比例是正常的。此外,工薪階層中不乏高收入者,對工薪所得征稅也實現了對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調節。 上海兩代表談“個稅起征標準” 劉小川(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估計會定在1600元 劉小川教授昨天晚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此前所有代表的內部討論,還是今天聽證會上20位陳述代表的發言,絕大多數觀點偏向于1500元的費用扣除額太低,仍需要上調,甚至有人提出要上調到3000元。不過,劉小川個人認為,1500元的標準已基本合理。 當記者問及“最后的起征點預計會是多少”時,劉小川的回答卻是1600元。兩個理由:一是1500元偏低的觀點依然是多數派;二是考慮到目前廣州、深圳等地的個稅起征點已經是1600元了,下調的難度較大。 劉小川說,當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出發點應和過去有所區別。過去征收個人所得稅,是為了調節貧富差距,總體稅量并不多。隨著經濟的發展,個人所得稅已成為我國第四大稅種,稅量每年以超過10%的速度增長,納稅人數量已占整體職工數量的50%以上,且在目前的納稅人中65%以上來自工薪階層。作為一個主體稅種,個人所得稅在當前承擔的任務不僅僅是調節貧富差距,還有籌集財政資金、均衡財富以及培養納稅意識。制定納稅標準,應更注重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則。 江泓(飛利浦投資有限公司集團稅務部高級經理): 一刀切,不公平卻合理 江泓認為,近年來,各地紛紛調高標準,如廣東先后從1000元提高至1200元,再到1600元等。這種不統一,已經導致了全國各地區、城市之間相互攀比、競賽等不好的現象。 江泓認為,“一刀切”稅收的方式更加直接,好于轉移支付。此外,“一刀切”也會改變目前社會上存在的稅收歧視現象,有利于人才流動。如果東部的人才要被派往西部,按照當地的起征標準,同樣的薪酬,這些人才卻要支付更多的稅負。這往往會影響人才流動的積極性,補償這種差異要支付額外的成本,還不如制定統一標準。 對于昨天聽證會的最大感觸,江泓說,立法引入聽證方式,聽取納稅人的意見,更有利于維護立法的權威。 個稅繳納計算方式 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稅額=應納稅所得款(月工資-起征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重要提示:目前我們的工資構成中,有六項補貼是不需計入個人所得稅的:一是醫療保險,二是養老保險,三是失業保險,四是住房公積金,五是通訊費,六是房屋提租補貼費。也就是說,上述公式中的“月工資”是指扣除此六項后的收入。 本報記者 夏俊 蔣婭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