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在鄉鎮機構改革中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全市撤鄉并鎮、鄉鎮機構改革中加強和完善統計工作,確保統計組織壯大,統計隊伍不散,統計調查渠道不亂,統計信息不斷。《意見》指出:
一、加強統計站建設。這次撤鄉并鎮,統計工作量將成倍增加,工作任務將更加繁重。各級黨政府領導必須高度重視鄉鎮統計站建設,在撤鄉并鎮中,把組建新的統計站擺到重
要位置,提前謀劃機構重組問題,科學合理地整合統計機構,辦公設施,統計人員等。
二、加強統計隊伍建設。撤鄉并鎮時要合理安排使用原有的統計人員,穩定統計隊伍,配備必要的專職統計工作人員。要加強統計人員管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規定,在統計人員變動時,必須要征得旗縣區統計局的同意。統計人員調離統計崗位時,必須按照調配銜接的原則辦理手續。新接任統計工作的人員,要加強統計專業知識學習,按要求取得統計人員持證從業資格,并按要求如期開展各項統計調查活動,保證各項統計業務工作有序銜接。
三、確保工作條件。撤鄉并鎮后,各地鄉(鎮)政府要為新組建的統計站安排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辦公經費,配備配套辦公設施,特別注重計算機的配備,每個鄉鎮要有1―2臺專門用于統計站工作的計算機,以保證統計信息轉輸網絡的暢通。要落實好統計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兌現統計人員崗位津貼。各項經費要列入年度預算。
四、強化工作職能。各地統計站要繼續發揮綜合統計機構的功能,統計服務不能“缺位”,統計范圍不能縮小,統計工作質量不能下降,特別是原鄉鎮抽樣調查樣本點不能隨意取消。各種統計調查項目,撤并后的鄉鎮要按“在地統計”的原則,逐一加以落實,不能出現因鄉鎮撤并而出現“斷檔”現象。要保證統計資料(年度資料、季度報表、統計臺帳、微機內儲存、大型普查資料等)歸檔管理和交接工作,杜絕造成資料遺失,否則依照《統計法》追究責任。
五、理順調查網絡。村、組統計調查網絡是鄉鎮統計站工作的延伸,是保證廣大農牧區基層統計調查渠道暢通的重要環節。新組建的鄉鎮由于地域的擴大,村組統計網絡顯得尤為重要。因此要及時建立健全新的村、組統計調查網絡,使鄉、村、組三級網絡的建設得到不斷地鞏固和加強。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