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三類國資如何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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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5日 16:47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周揚 編者按 在規模龐大的國資隊伍中,除了經營性、自然資源類國資,還有一部分“行政事業性”國資,包括政府部門占用的國資,以及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單位占用的非經營性國資 目前,對于衛生、教育等事業單位的改革正在形成不同的觀點,已經啟動的部分改革也正面臨艱難選擇;而對于行政部門占用的國資,由于牽涉改革的執行者而平添諸多難度,除了個別地方有所嘗試外,幾乎沒有啟動。 一直以來,江浙兩地的國企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對于第三類國資,杭州又一次率先開刀,但是,這也僅只是一種嘗試。 杭州報道 中秋節前兩天,杭州市財稅局召開了一個歡送會——為一批調往市國資委的同事餞行。 觥籌交錯的歡送會上,有幾個人并不開心,因為他們的工作崗位還沒明確。郭順華便是其中之一,這位曾經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處處長因為機構調整而顯得有些茫然。 出于組建杭州市國資委的需要,原財稅局下設的三個國資處室撤銷,部分工作人員調往國資委任職。但郭順華們依舊留在財稅局,“只是原先的老本行不干了!惫樔A說。 郭的老本行是負責全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以及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委托監管、轉化經營和流動重組的實施!皩碡敹惥謺M建一個新的綜合處,負責這塊工作! 出資人缺位 行政事業性國資是對應于經營性國資和自然資源類國資的第三種國資形態,包括被行政事業單位占用的國有房地產、車輛、辦公設施等資產,因為其數量龐大且分布廣泛,一直沒有確切的統計數值。 一般認為,在全國約有7.7萬億元為經營性資產,有4萬億元為行政事業性國資,后者在兩者總量約12萬億元國有資產中,占三分之一左右。 據郭順華介紹,2004年9月,國家財政部在行政政法司和科教文司分別新設行政資產處和事業資產處,正式以出資者身份全面管理全國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但在地方,行政事業性國資的管理一直存在“多龍治水”的局面,各級省市的主管單位不盡相同:有財政局主管的,有國資委主管的,也有機關事務管理局主管的!俺鲑Y人缺位及監管者不明,是行政事業性國資的最大問題。”郭順華對記者說。 原先杭州的行政事業性國資由財稅局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處負責,這個處撤銷之后,行政事業性國資“沒了東家”。從市本級來說,機關單位的房地產、辦公設施等資產歸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科教文衛的事業單位資產則由財稅局文教事業處負責,“沒有統一的出資人。” 據市統計局估算,杭州市的行政事業性國資占國資總量的一半左右,“具體的數額誰也說不清!惫樔A認為,財稅局下一步應當對全市的行政事業性國資進行全面摸底調查,仿效中央建立出資人制度。 浙江大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記者,目前全國的行政事業性資產是“一本糊涂賬”,有數額巨大的賬外資產沒有顯示在賬本上。行政事業性單位的資產以土地和房產最多,而這部分資產一直都在升值,因為缺乏政府的統計建賬,部分單位將本屬于行政性資產的土地和房產挪作他用,借非經營性資產轉化為經營性資產(俗稱“非轉經”)的名義,從中牟利。 按照浙江省政府的規定,“對不同類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采取委托監管、轉化經營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委托監管,是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按照隸屬關系,統一委托其行政或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歸口監督、管理,以保證國有資產在合作單位的安全完整;轉化經營,是根據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與特點,將其國有資產由非經營性轉為經營性,并落實相應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郭順華告訴記者,“委托監管實質上并沒有建立起來,財稅局與相關單位并沒有簽訂責任書,”而“非轉經”的模式,杭州市并沒有推行。 存量與增量 杭州數額龐大的行政事業性資產在不斷增值,存量的管理需要加強,而新的增量部分有了另一種監管模式。 市直機關房地產普查小組最近奔忙于杭州的各個部委局辦,這個小組設在機關事務管理局(下稱“機管局”)的房地產基建管理處,由規劃、房管、土地部門抽調的十幾名“精兵”組成。 普查小組負責清查市直機關的各類國有房地產,了解其具體用途,明晰產權,并一一登記建賬。 據該小組成員、機管局房地產基建管理處副處長嚴紅介紹,此次清查中發現了很多問題:大量單位的辦公用房沒有房產證,有些財政直接撥款單位的房產被用作租賃、收取租金。 “權證的問題最讓人頭疼!眹兰t告訴記者,普查小組先幫助被查單位明晰房屋產權,補齊三證。某些被查的局有太多的下屬單位,部分是財政差額撥款單位,辦公用房很混亂。還有的局“態度很好,就是不肯交出相關資料,工作推進很困難”。 “這其中涉及到很多部門利益,屬于國有資產的房屋土地被挪作他用,為單位創收,這在今后是不允許的!眹兰t透露,在完成市直機關的房產普查之后,有可能繼續對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進行普查,最終將整個行政事業性國資中的房產存量清理完畢。 此外,杭州市機管局為進一步加強行政性資產的回收、再分配的管理工作,主動與各單位分管領導或辦公財產管理人員聯系,及時督促撤并(如原集中辦事中心、體改委)和減編的單位交回公財產420余件,價值198萬元;投入再使用的辦公財產,由行政處重新對實物進行檢查、分配、入賬。今年1—7月份,共收回各類辦辦公財產共計398件,價值195萬元。這使行政性國有資產真正做到物盡其用,既減少了新購置辦公財產的開支,也節約了行政成本。 而對于行政事業性國資的增量部分,杭州市采取了新的監督模式,于2005年新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據杭州市政府副秘書長、該中心主任趙敏介紹,這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將整個杭州市的土地出讓、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和產權交易等各類招投標行為都納入統一的平臺運作。打破了部門框架而構建的統一招投標中心,對政府采購的招投標進行實時監管。一方面監督政府新購進的行政性資產,另一方面也確保采購工作與各個部門預算單位的預算相符合。 原先的杭州市產權交易所也并入這個中心,作為總中心下面的一級法人,能夠獨立操作產權交易。趙敏說,不僅經營性國有資產的轉讓需要在中心掛牌招標,事業單位的資產轉讓(如醫院、文化單位等)也同樣納入這個平臺。 杭州車改實踐 政府機關的辦公用車在整個行政事業性資產中占據了很重的分量,每年用于維護和新購車輛的支出數額龐大。杭州市于2005年開始全面推行政府公車改革,既有的公車拍賣同樣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完成。 杭州車改辦的一份資料分析,中國的公車制度是職務消費和公務需要的混合體,由于公車制度行政運作成本較高,超越各級財政的承受能力,在私車沒有進入家庭的階段,公車私用的現象難以監管,造成相應的行政事業性國資難以監管。 據杭州市發改委宏觀體改處處長馬建華介紹,杭州市在充分調研各車改城市的基礎上,提出了先易后難、先基層后機關、先試點后推開、整體推進、分步實施的公車改革思路。 杭州市并不搞統一的公務用車改革模式,各個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實行貨幣化、準貨幣化或非貨幣化公務用車改革。 區、縣(市)直管干部補貼基數每月不高于1800元;工作半徑大、區域面積廣的區縣(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此標準的1.2系數。公務用車補貼采用一部分現金形式,另一部分車券、IC交通卡或票據報銷等形式按月發放或按年報銷。 2005年1月1日,杭州市高新開發區(濱江)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拉開帷幕。除了公檢法、城管執法局及區三套班子成員外,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街道(鄉鎮)涉改單位不留一輛公車,公務交通全部按新機制運行。 據初步統計,2002年高新開發區(濱江)車改單位公務車輛各項費用支出(含駕駛員工資福利、車輛折舊費)約1300萬元,2003年為1700萬元,2004年預計達1800萬元,開支逐年上升。實行車改后,每年發放的公務交通費總額、年終報銷金額、公共交通基金和事務中心留用車輛及駕駛員費用等,最多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直接節約率約為45%;若加上改革后每年節省的車輛更新費用約500萬元,則節約率達56%,大大降低了這部分行政性國資的支出。 馬建華向記者透露,在西湖、濱江兩區的車改完成后,10月份拱墅區、江干區的車改也陸續推進,最終完成全市13個區(縣)的公務用車改革。 |